尚德(桑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尚德(桑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被山南市桑日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给予尚德(桑日)太阳能10MW光伏电站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3年4月24日,山南市桑日县消防救援大队的监督执法人员对位于山南市桑日县桑日镇赤康村的尚德(桑日)太阳能10MW光伏电站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

尚德(桑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构成了违法行为。因此,山南市桑日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决定给予尚德(桑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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