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县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新生报名公告
根据《凌云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凌云县2024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凌云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精神,现将凌云县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新生报名方式公告如下。
一、入学年龄
小学年满6周岁(截止2018年8月31日),初中新生按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根据户籍地段划片全部免试就近进入初中就读。
二、片区划分
学段 | 学校名称 | 新生片区 |
小学 | 第一小学 | 解放社区、胜利社区、新秀社区的五指山和盘龙小区 |
实验小学 | 前进社区的营盘小区、纳新小区、迎晖小区1-27号,新秀社区的西苑小区、西溪小区、西秀小区、西灵小区,西秀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 |
民族小学 | 东风社区、前进社区迎晖小区28号及以上(含城市花园、悦华新天地小区) | |
深圳盐田镇洪小学 | 泗城镇镇洪村、那合村、上蒙村、城南镇洪片区所有小区(含易地扶贫安置点)及自建房户 | |
泗城镇中心小学 | 泗城镇旦村村、茶产业园小区、盛泗学府、其他旦村村区域内小区及建房户。(开学时带户口簿到学校登记入学) | |
中学 | 凌云县第二初级中学 | 解放社区、胜利社区、东风社区、新秀 社区盘龙和五指山小区、前进社区、城市花园、茶产业园、百坎安置点、旦村安置点,玉洪瑶族乡力洪片区户籍学生(东兰村、伟利村、汪田村、那洪村、伟达村、那力村),泗城镇各村户籍小学毕业生50%。 |
凌云县民族中学 | 新秀社区的西苑、西溪、西灵小区,前进社区的营盘小区和纳新小区,泗城镇各村户籍小学毕业生20%。 | |
凌云县泗城镇初级中学 | 新秀社区西秀小区,镇洪片区幸福家园和吉祥家园小区,朝里瑶族乡羊囊村户籍学生,泗城镇各村户籍小学毕业生30%。 |
三、新生入学顺序
片区新生按照下列顺序入学:
A.片区户籍儿童少年;
B.片区有合法房产、公租房及廉租房住户;
C.片区随迁子女一类;
D.片区随迁子女二类。
凌云县城区学生由各招生学校按照A、B、C、D四类顺序依据分类,依次分批进行预录取,学生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由招生学校负责,预录取过程中,当上一批次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且下一批次的报名人数少于空余学位时直接预录取。当上一批预录取结束后,下一批报名学生数多于学校空余学位数时,此批学生按照电脑随机派位或抽签确定入学资格;未能在片区学校入学学生,由县教育局调剂到就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同一类不超过三样。
(1)A类:县城街道社区户籍儿童少年,如户主不是适龄少年儿童的直系亲属(户主是大伯、姨妈、叔叔、阿姨等,法定监护人必须有1人在同一本户口簿上)的户籍迁入时间要满6个月(2024年3月1日前迁入);户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子女(含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不含临时聘请人员)。
报名需要提供材料(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一份留入学学校存入学生学籍档案):适龄儿童少年户口薄(证明、证件)。
(2)B类: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县城街道社区合法取得自建房居住、购房自住、公租房及廉租房,并实际入住,按照房屋所在地片区划分。
报名需要提供材料(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一份留入学学校存入学生学籍档案):①适龄儿童少年户口薄;②自建房住户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无房产证的自建房需提供水、电费6个月缴费记录及社区证明;③商品房住户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无房产证的提供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入户证明,未过户的商品房需同时提供公证处的公证证明;④公租房、廉租房住户提供与凌云县住房保障中心签订的租房合同,私人转让协议无效。
(3)C类:根据《凌云县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实施细则》分类中的随迁子女一类。
①合法经营者。不具有凌云县学校服务片区户籍、房产的随迁人员子女,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凌云县学校服务片区内居住满6个月;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片区内有合法经营场所及住所。
报名需要提供材料(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一份留入学学校存入学生学籍档案):a.适龄儿童少年户口薄;b.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在凌云县学校服务片区有固定住所及连续居住满6个月的有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居住公有房产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或协议);c.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合法经营的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
②务工人员。不具有凌云县学校服务片区户籍、房产的随迁人员子女,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凌云县学校服务片区内居住满6个月;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片区内有合法工作、有合法稳定住所;法定监护人及用人单位在凌云县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报名需要提供材料(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一份留入学学校存入学生学籍档案):a.适龄儿童少年户口薄;b.法定监护人在凌云县学校服务片区有固定住所及连续居住满6个月的有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居住公有房产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或协议);c.法定监护人及用人单位在凌云县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近6个月经人社局盖章的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明细表(单位名称为县城企业,经办机构为“凌云县”)。
(4)D类:根据《凌云县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实施细则》分类中的随迁子女二类。
不具有凌云县学校服务片区户籍的随迁子女,在凌云县学校服务片区内居住满6个月;法定监护人有合法工作、有合法稳定住所,但法定监护人及用人单位未在凌云县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报名需要提供材料(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一份留入学学校存入学生学籍档案):①适龄儿童少年户口薄;②法定监护人在凌云县学校服务片区有固定住所及连续居住满6个月的有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居住公有房产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或协议);③法定监护人在凌云县城务工的合法合同。
(5)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在核验材料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一份留入学学校存入学生学籍档案):①适龄少年儿童的户口簿;②烈士证、军官证、消防员救援证、县(市)级以上对应单位证明或高层次人才引进证明材料(或人才层次A/B/C/D卡)等。
3.其他
(1)乡(镇)学校按户籍地段就近入学。乡(镇)政府所在地学校接收外来户籍儿童和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参照县城学校的接收外来户籍学生办法执行。
(2)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就近到生活所在地就近的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中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因生活不能自理或其他客观原因不能进入县特殊学校就读的,由就近义务教育学校送教上门。
四、报名及审核时间
1.网上预报名
2.现场审核材料(审核地点:凌云县第二中学)
县直小学
2024年7月14日-15日,片区户籍适龄幼儿、片区有合法房产、公租房及廉租房住户的家长带材料到现场审核。
2024年7月15日-16日,片区工商企业户、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家长带材料到现场审核。
县城初中
2024年7月19日-20日,片区户籍儿童少年、片区有合法房产、公租房及廉租房住户、片区工商企业户、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家长带材料到现场审核。
3.复核材料、随机抽签
2024年7月20日-31日,县教育局组织进行材料第一次复审,入户核查材料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的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并视为自动放弃就近入学资格,由县教育局视当前学位情况进行调剂;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监督县教育局对学位进行随机派位、抽签。
4.公示
2024年8月县教育局对材料进行第二次复审,报局班子领导过会审核,公示符合条件新生名单。
来源:凌云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