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被花样挤占,市民吐槽“行路难”|记者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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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

01济南市民反映山东省中医院东门门口的人行道两端设置路障影响行人通行,呼吁城市管理不能以堵治堵。

02记者实地走访发现,人行道被各种方式挤占,如地桩、划定非机动车停车位等,导致盲道形同虚设。

03专家表示,要解决人行道被挤占问题,需出台路权有关法律,明确各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04除此之外,社会各界应积极参与人行道等管理和维护工作,共同创造一个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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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济南市民发文吐槽山东省中医院东门门口的人行道两端设置了路障影响行人通行,呼吁城市管理不能以堵治堵,该文评论区引发了不少网友共鸣。6月26日至27日,记者实地走访济南市区多个路段,发现人行道被“花样”挤占,有的地方设置地桩、有的地方划定非机动车停车位,还有的地方成为机动车临时停车位。如此一来,人行道上的盲道更是形同虚设,有视力残障人士表示,在这样的交通环境下,没有家人的陪同自己无法独自出门。然而人行道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常常因为权责不清晰、协调难度大等问题导致监管空白。
对此,山东大学社会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王忠武表示,若想从根本上解决该问题,还需出台路权有关法律,以保障市民出行权益,要从立法、司法、执法三个层面入手,建立完备的路权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各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同时,社会各界也应积极参与人行道等管理和维护工作,共同创造一个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
记者走访:人行道被“花样”挤占,地桩“婆家”众多
近日,有网友针对山东省中医院东门门口的人行道两端放置路障一事发文吐槽。该网友表示,“100米长的人行道两端被石墩阻断,不仅盲道成了摆设,也给行人添堵,城市管理不能以堵治堵,应该有人管。”图片中显示,还有市民将该路障石墩子当作“座椅”在此休息。此文引发了不少网友共鸣,评论区有网友表示,随处可见的路障、栅栏都是为了防止停车,人行道早就形同虚设。
记者来到山东省中医院东门门口,见到了网友提到的设在人行道两端的石墩。保安告诉记者,“之前人行道上停满了电瓶车,有些甚至占用非机动车道停车导致周围交通环境特别差,后来院方设置路墩之后,道路情况得到一定改善。”一名正在执勤的交警同志告诉记者,因附近医院多、人流量大,在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省中医院以及山东省口腔医院沿线,每个路段每天都会有两名交警执勤,对来往机动车辆进行疏通,但非机动车数量庞大,难以有效管理,这也是无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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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维护交通秩序的交警同志
记者在医院附近看到,由于人行道上划定了非机动车停车位、设置路障等,竟有市民推着乘坐轮椅的病人在机动车道上行走。附近市民表示,“如今人行道默认成为非机动车停车区域,留出的空隙只容得下一人通过,盲道和无障碍通道更是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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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推着轮椅行走在机动车道
6月26日至27日,新黄河记者走访了市区多处路段,发现人行道被各种方式挤占,在张庄路沿街、西市场附近多处人行道被汽车、电动车挤占,还有商贩在人行道上售卖煎饼;文化西路附近医院多人流量大,人行道两侧已划定为非机动车停放区,与盲道仅隔一块地砖的距离;多个小区、写字楼周围人行道为防止车辆停放在上下口设置路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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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庄路至西市场部分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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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八路至青年东路部分路段
盲障人士外出行走受限,市民期盼人行道不被占用
67岁的杨先生是一名一级盲障人士,前不久杨先生发现,小区门口的盲道上不仅停放了车辆,而且还设置了一排地桩。杨先生告诉记者,近几年自己发现盲人的活动区域越发受限,如今在自己最熟悉的家门口行动也十分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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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探访杨先生小区门口
“平均算下来出门十次得有两三次会受伤,现在没有人陪同我都尽可能不出门,受伤了花钱不说自己还遭罪,没地方维权。”据杨先生介绍,平时自己和爱人一起生活,因爱人身体不好,所以自己想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减轻家庭负担。“现在非机动车到处停放,有些路段在人行道上下口安装路障来阻止,这些都给我们残障群体造成了出行难题,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关注。”
不少年长的市民告诉记者,“对人行道有需求的‘老弱病残’居多,人行道、无障碍通道、盲道等通道被占用,有的地方仅能容下一个人通过。”
除此之外,占地停车的现象不仅出现在人行道,在和谐广场十字路口、经十路北侧西向的非机动车道也被塞满电动车,原本横向近10米宽的非机动车道,如今只容得下两辆车勉强通过,在早晚出行高峰,引发不少市民吐槽。
道路管理如何规范,专业人士建议出台《路权法》
记者走访中发现,占地停车的现象十分突出,不少单位为解决这个问题,会自行安装围栏、地桩等路障,导致路障“婆家”众多,因权责不清晰、协调难度大,容易出现多头管理、互相扯皮的问题。对此山东豪德(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宗艳表示,2023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但条款大部分属于指引性的,对于占用行为并没有设置处罚条款,具体的处罚还是需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机动车占用违停是需要处罚的,但是对于非机动车占用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对此,山东大学社会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王忠武表示,当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扩建的速度跟不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增长的速度,且当下济南并未出台限购或限行相关政策,以至于人行道等特需通道被挤占现象时有发生。
王忠武表示,“路权”一词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还没有明确定义。国内缺乏针对路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这导致执法过程中的主体责任不明晰,多头管理等问题频发。若想从根本上得到改善,还需从立法、司法、执法三个层面入手,建立完备的路权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各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可以通过赋予不同主体一定的管理和执法权限,比如让物业、社区居民和志愿者共同参与到道路秩序维护工作中来。此外,还可以设定一个固定的联系方式和相关信息公开渠道,以便群众举报违规行为,并及时响应处理。
在此也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人行道管理和维护工作,共同创造一个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
记者:曲珈熠 摄影:曲珈熠 摄影:郝一铭 实习生: 郝一铭 编辑:韩璐莹 校对:杨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