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住建局:“安居”又“宜居” 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6月26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24年滨州市住房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到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徐静,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副主任许可,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公用发展服务中心党委专职副书记刘立军,介绍滨州市住房保障工作成效等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图片
徐静介绍,“安居是人民群众幸福的基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以提升人民群众在住房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加强政策落实,突出民生保障,优化运管服务,城乡低收入群体居住环境和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实现“安居”又“宜居”。
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工作实际于2023年起进行了积极探索。邀请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专家到滨州市指导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房建设品质提升工作,就鲁北民居抗震改造技术进行了深入探讨研究。目前现有的房屋抗震加固方式主要分为地基基础加固、房屋整体性加固以及砖砌体墙加固三种。
目前,滨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6107套,为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城镇特困人员家庭、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等群体提供了充足的房源基础。依托山东省“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办理公租房申请、变更、退出等相关业务,提升信息化支撑水平,同时严格开展公租房年度资格复审工作,确保公租房精准保障。持续推进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加大货币补贴力度。联合市民政局等五部门出台《滨州市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实施方案》,对城镇特困人员家庭、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等准入条件、补贴面积和发放标准作出规定。实施差别保障,住房租赁补贴面积标准按照1人家庭30平方米、2人家庭40平方米、3人家庭50平方米、4人及以上家庭60平方米保障,补贴标准按城镇特困人员家庭、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8元/月·㎡,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7元/月·㎡,外来务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6元/月·㎡发放。2024年,省下达滨州市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家庭发放任务508户,截至目前,已发放609户,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家庭享受到政策补贴,年底力争突破700户。
在农村住房保障方面。聚焦重点对象,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不断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联合市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印发《2024年滨州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情况摸排,加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及时支持符合条件的对象实施改造。2024年,滨州市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413户、农房抗震改造290户,共计703户。截至目前,全市已开工501户,开工率71.3%,竣工363户,竣工率51.6%。党的十八大以来,滨州市共对3.39万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脱贫享受政策户等农村低收入群体实施了危房改造,让他们告别了原来破旧危房,住上了安全房。有恒产者有恒心,住房安全问题解决了,贫困群众对美好生活也有了新的期待。健全完善机制,加强农村房屋安全管理。近年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不断加强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指导,印发了《关于加强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明确各级监管责任和手续办理流程,制作了农民自建房申请表,指导各乡镇(街道)规范农民自建房监管;开展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治理行动,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开工报告、签订监管服务协议、巡查验收等制度;将乡村建设工匠培养作为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举措和提升农房质量安全水平的有力抓手,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培训乡村建设监督管理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1987人次。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健全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机制,推动高品质住宅和现代宜居农房建设,让城乡居民生活更舒适,以实干奋斗绘就美好生活新画卷!
编辑:王乐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