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强基在行动】新平法院巡回审理两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切实履行好人民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职责,新平县人民法院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依托,于2024年6月25日深入新化乡鲁一尼村委会对两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进行巡回法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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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中,两名被告人为栽种玉米、芒果、番茄等农作物和经济作物,未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占用林地对林地进行开荒、挖路、挖水池。经鉴定,两名被告人非法毁坏省级公益林总面积分别为15.51亩、8.89亩,面积已达法律规定的有关标准。新平县人民检察院以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两名被告人向本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两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并同时以两名被告人犯罪行为致使林地生态功能受到损害,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两名被告人赔偿植被恢复费。


生态环境
是人类文明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为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新平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
决定采取巡回审理的方式到
新化鲁一尼村委会进行公开审理





经本院审理,根据两名被告人各自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后果,依法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两名被告人当庭判处有期徒刑六至八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至三千元,同时判令两名被告人限期拆除位于林地上的大棚架并赔偿相应的植被修复费。





庭审现场,乡政府根据前期排查情况,组织邀请附近有非法占用林地情况和倾向的村民与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参与旁听。通过庭审,村民们深刻认识到非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如果不及时停手,最终会触碰法律的红线,构成犯罪。
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和乡党委、政府领导分别向参与庭审的当事人及旁听群众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提醒当地群众切勿贪图眼前利益,破坏林地资源,当地属于干热河谷区域,生态环境脆弱,更要珍惜林地生态资源,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走绿色发展道路。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要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下一步,新平县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绿色文明、生态文明的发展思路,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推动森林生态严格保护,彰显筑牢绿色生态屏障的坚定立场,服务保障产业经济绿色发展。




  • 来源:新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