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单位行贿罪,金时科技全资子公司一审被处罚2000万元

金时科技6月30日晚间发布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被告单位四川金时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时印务”)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000万元;被告人李某某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被告单位金时印务的违法所得约1.1亿元(被告人李某某已退缴),上缴国库。



2021年9月,金时印务收到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耒检二部刑诉〔2021〕Z99号):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检察院以金时印务涉嫌单位行贿罪,向耒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已于2024年3月28日、4月18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出售金时印务100%股权事项。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香港金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金名”)签订相关协议,本次事项对出售金时印务的事项造成一定不确定性。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最终金时印务是否提起上诉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诉讼事项外,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金时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就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深圳市尚皓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涉及金额为人民币251.71万元。


来源 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