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质将长期保持!南宁市出台决定加强对石门公园的保护

南宁市融媒体中心—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李琴 通讯员 赖雄)《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石门公园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于6月27日正式施行。7月1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决定》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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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记者 李琴 摄
《决定》共有八条,具体内容为:
进一步明晰保护范围。为切实加强石门公园的保护,根据公园土地不动产权证确定石门公园保护范围:即北至石园路,西至会展路东侧边坡坡顶,东至崇左交警支队小区、天广和花园、电信小区、美路庭园、青秀花园、右江花园6个住宅小区及天昌广场用地红线以西,南至倚林佳园、山水方园、龙曦山庄、凯悦国际4个住宅小区用地红线以北合围而成的区域,为石门公园的保护范围。
保持公园的性质。《决定》第二条明确规定,保持石门公园改善生态、美化环境、游览休憩、健身娱乐、防灾避险等功能的综合公园性质定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方式作出改变。
严格规划的实施。《决定》第三条明确规定,石门公园建设要严格遵守批准的总体规划,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园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石门公园规划执行的监督管理。
严格规划修改和变更程序。《决定》第四条明确规定,石门公园总体规划的修改和变更要通过评审和听证,广泛征求意见,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加强自然生态保护。为确保石门公园优美独特自然风景,保持公园的自然生态可持续良性发展,《决定》第五条对公园自然生态作了保护规定,即:禁止违反规划及有关规定在公园内挖山取土、乱砍乱伐等破坏自然山体、自然植被和森林资源的行为。禁止破坏动物种群生长、栖息、繁衍环境。禁止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禁止实施填湖或在湖内新建有碍景观或侵占水域面积、造成污染的建设项目。禁止不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生产、生活污水排入公园。
加强运营管理。《决定》第六条明确,加强石门公园运营管理,严禁任何与石门公园公益性及服务游人宗旨相违背的经营行为。
严格法律责任追究。《决定》第七条是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
《决定》自2024年6月2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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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公园优美的生态环境。记者 李琴 摄
据介绍,南宁市石门公园具有自然山泉水、鸟类栖息地、特色风景林等独特且良好生态基底,原生林地资源、原生植被丰富多样,是南宁市集“游憩、休闲、康体、健身”为一体的城市综合性公园,也是知名的公益性樱花观赏公园,深受广大市民游客喜爱。《决定》的出台给石门公园定制了一道强有力的护身符,石门公园公益性质将长期保持,公园内的宝贵自然生态资源和市民、游客的利益将得到长期有力保护,南宁市将更加生态宜居。
“我经常到这个公园散步、锻炼身体,对公园的建设发展我也很关注。我认为,《决定》的颁布实施,坚持了人民至上、还绿于民的理念,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作为一名南宁人,我感觉很有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市民马少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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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在公园休闲散步。记者 李琴 摄
“我是一名观鸟爱好者,这个公园有很多鸟类,包括多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很适合鸟类栖息,我们经常能拍到很多‘大片’,也经常和一些朋友分享拍照的乐趣。”市民高初声认为,《决定》的实施,对公园自然生态保护能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老百姓能更直接地感觉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
作为公园管理部门,石门公园主任黄少芬表示,下一步,公园将通过给市民游客发放宣传资料、LED播放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决定》的贯彻实施宣传工作。同时,严格执行《决定》的规定,始终牢记为民服务宗旨。持续深入践行城市公园管理的新理念,为市民游客游憩休闲康体健身提供更加优美的环境和优质服务。
编辑:覃凤妮
责任编辑:罗宁
值班编审:符蔚
(作者:李琴 赖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