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三甲医院医生传播病人隐私信息?浦东新区卫健委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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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上海余女士实名举报上海市东方医院北院创伤专科主任医师孙某在微信上传播病人隐私图片和手术信息。

02孙某在2022年11月至12月期间向余女士发送了一位女性患者被麻醉后接受治疗的照片和视频,2023年6月又发送了一位患者的照片。

03除此之外,孙某还向余女士发送过多份病人个人信息表的图片,包含身份证号码等。

04上海市东方医院宣传部门表示,针对此事正在调查中,同济大学宣传部建议向医院了解孙某的相关情况。

05上海市浦东新区卫健委回应称,已获悉舆情,正在调查处置当中,与院方、举报人等沟通,收集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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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梁奇慧
近日,上海余女士实名举报称,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北院创伤专科主任医师孙某在微信上传播该院部分就诊病人被麻醉后的涉隐私图片以及多份病人的手术信息。7月3日,大河报·豫视频《看见》记者分别向上海市东方医院、上海市浦东新区卫健委等部门核实相关情况。
余女士曾是孙某患者,其提供的相关信息显示,2022年11月至12月,孙某曾向其发送过一位女性患者被麻醉后接受治疗的照片和视频,2023年6月,孙某又向其发送了一位患者被麻醉后接受治疗的照片。据余女士讲述,这些照片和视频在发送给她时,均未打码,暴露了病人的隐私部位。此外,孙某还在2022年、2023年分别向其发送过多份病人个人信息表的图片,其信息包含身份证号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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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看见》记者联系到上海市东方医院宣传部门,该部门工作人员称,针对此事,他们目前正在调查中,对于有媒体称“上海东方医院工作人员称没有这回事”,对方称“没看到”。
据了解,孙某还在同济大学医学院任教。《看见》记者联系到同济大学宣传部,对方回复称,建议向上海市东方医院了解孙某的相关情况。
当天下午,《看见》记者致电上海市浦东新区卫健委办公室,一工作人员称,他们已获悉了这一舆情,现在也在调查处置当中,目前正在跟院方、举报人等沟通,收集相关证据。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医生在执业活动中泄露患者隐私或者个人信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如果孙某泄露患者隐私情况属实,则涉嫌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将会受到处罚。
此外,付建认为,这种行为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相关规定,尤其是当泄露的信息达到一定数量或造成严重后果时。如果情况属实,孙某可能面临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以及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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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建表示,医生在行医过程中,涉及病人隐私时,应当严格遵守尊重病人原则、保密原则、限制收集原则、安全保管原则、合法使用原则,以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和医疗行业的良好形象。
据上海东方医院官微,孙某擅长老年骨质疏松性骨折综合治疗,微创手术治疗胸腰椎骨折、关节周围骨折,现任国际矫形外科学会中国骨显微外科学会委员、上海市医学会手外科分会副主任委员等,曾获上海市抗疫先进个人、上海市医务工会岗位标兵,以主要完成人身份获上海市医学科技奖二等奖、上海市康复医学科技奖一等奖、华夏科技奖。
据了解,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始建于1920年,现已发展成为集医疗、教学和科研于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全国文明单位。根据国家卫健委三级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考核,全国1227家三级医院中,东方医院排名第76位,评级为A+。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刘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