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捡到一只小猫头鹰,
飞不起来......”
近日
温州公安接群众谷先生报警称
在户外捡到一只猫头鹰幼崽
需要救助
接到报警后
海经灵昆派出所值班民警高健
立即驱车赶至现场
只见一只猫头鹰幼崽蜷缩在泡沫箱中
大眼睛清澈又呆萌
憨态可掬十分可爱
了解情况后
值班民警对谷先生主动保护野生动物的
善举表示感谢
并及时联系温州生态警务野生动物救助基地
经初步检查这只猫头鹰幼崽只是羽翼未丰无法飞行
身上无明显外伤
精神状态良好
高健小心翼翼地将
这只幼崽放进纸箱里带回派出所
随后小家伙慢慢适应了新环境
民警在保护协会工作人员的指导下
准备了一些食物和水喂给它
经保护协会工作人员确认
这只幼崽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又称鸮(xiāo)
目前该猫头鹰幼崽
已移交至温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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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温州公安深入贯彻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厅“共富、共治、生态”三大警务品牌建设,聚焦“共美”目标追求,深化生态领域“机制共建、数智共享、力量共育、执法共频”机制建设,全领域、全要求、全方位一体推进生态警务探索和实践。全市已经建立涵盖市、县、乡镇、村居“四个层级”,辐射湿地、林区、田地、海洋、园区、景区“六个领域”,包括生态警长、生态义警、网格员、公益组织、志愿者“五大人员”的生态守护体系。
截至6月份,全市生态领域共开展生态巡护8600余次,收集有效线索170余条。建立平阳林场生态修复基地、苍南“绿眼睛”野生动物救助基地等多元生态特色保护基地,救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200只、野生植物9000余株。因地制宜推进24个生态警务联勤工作站建设,将“+生态警务”职能纳入全市400多个警务室,将生态警务保护触角延伸到温州的各个角落。
来源:平安温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