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美药业IPO:实控人曾对赌失败回购股份,董秘获1元价股权激励

瑞财经 张林霞 6月28日,据深交所披露,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美药业”)创业板IPO已问询。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余波、聂敏,拟融资金额6.079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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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书显示,施美药业是一家以研发为核心驱动力的创新型医药企业,专注于仿制药、改良型创新药、创新药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向客户提供自主研发技术成果转化、受托研发(CRO)、定制化生产和委托加工(CDMO)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核心业务主要包括医药研发与定制化生产业务和化学药制剂生产销售业务。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施美药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江鸿。江鸿直接持有公司5,756.2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82%。同时江鸿作为鸿汇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鸿汇投资86%的财产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公司16.38%的股份,江鸿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共计71.20%的股权,本次发行后,江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对施美药业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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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美药业存在对赌协议。2020年3月26日,东乡城投受让江鸿持有的股份时,与江鸿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书》,约定股份回购条款、年收益承诺条款等特殊权利安排,约定如公司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在国内A股上市,江鸿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必须以年6%的投资回报率(以乙方支付股权转让款次日起开始计算回报,且只计单利,不计复息)回购乙方持有施美药业的股份(需扣除乙方持股期间的分红所得及其他净收益)。回购日期最迟不得超过2022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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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回购条款触发东乡城投退出,2021年12月31日,东乡城投与实际控制人江鸿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东乡城投将持有的376.10万股股份转让给江鸿,股权转让对价为6,039.45万元,折合每股价格16.06元,为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书》约定的股份回购价格(年6%的投资回报率)计算并定价。
转让完成后,东乡城投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截至2022年1月13日,相关股份转让价款已支付完毕。
施美药业早在2015年就开始股权激励,而正是由于股权激励价格远低于公司股票公允价值,产生了近三百万的股份支付费用。
招股书显示,2015年7月,江鸿将持有的鸿汇投资160,208元合伙权益分别转让给赵平9,275元,江武奇(备注:江武奇与江鸿为兄弟关系)45533元,郑旭平105400元,转让价格为每元出资额1元。
赵平、郑旭平分别为广州施美总经理助理、公司董秘,而2015年12月公司向做市商定向发行股份的价格24元/股,对应股份(换算为股份为11.47万股)的公允价值为275.22万元,扣除员工实际出资额11.47万元,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为263.75万元。
郑旭平,女,197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长沙交通学院(现长沙理工大学),本科学历。1996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珠海东方外语实验学校财务室主任、校长助理;2001年1月至2002年12月,任广州市科鹏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任广州市贝格贝克食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6年2月至2015年7月,任施美有限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2019年2月任广东希黛董事;2015年7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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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方面,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139.50万元、14,790.90万元、18,419.11万元和19,193.17万元,2020年至2022年复合增长率为50.4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931.02万元、5,153.65万元、7,558.31万元和9,958.00万元,公司业绩增长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