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能够睡个安稳觉了”

“现在山上的机器轰鸣声没有了,马路上的喇叭声、刹车声也没有了,晚上真安静,终于能够睡个安稳觉了。”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金川镇庙前村委会庙前村的一位村民高兴地说。


以前,位于庙前村的新干县某石业有限公司,长期昼夜开采生产,24小时不停运输石料,产生的噪声严重扰民。


5月26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干县移交了群众反映“新干县某石业有限公司长期夜间生产及运输车24小时通行,产生噪声严重扰民”的信访举报件。接到信访举报件后,新干生态环境局立行立改,第一时间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进驻现场,对该公司四界噪声进行监测。


监测发现,该公司厂界南侧噪声监测数据为66.4dB,超过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Ⅱ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6:00—22:00)的60dB(A)限值,存在超标排放工业噪声的违法行为。


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新干生态环境局认定该公司已经构成“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违法行为,遂立案处罚,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公司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且在夜间不得进行开采、运输作业。


随后,新干生态环境局依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和《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4万元的行政处罚并执行到位。


截至目前,该公司正在采取措施整改噪声扰民问题,并停止夜间开采、运输作业。同时,新干县交通运输局还在庙前村口安装了标志牌、警示灯、区间测速设备,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降低交通运输噪声。


部门联动联治噪声,还“静”于民。“这是新《噪声污染防治法》施行之后,我们查处的首例工业噪声超标排放违法案件。”新干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聂敏说:“下一步,新干生态环境局将加大法律宣传普及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问题,坚决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