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琼海法院判了

近日,琼海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许某新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并当庭判处被告人许某新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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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许某新自2017年任潭门邮政支局揽投员起,为了赚取更多揽收快递件运费提成,明知非法运输砗磲、玳瑁等制品系违法犯罪行为,仍从琼海市潭门镇地区客户手中揽收并打包砗磲、玳瑁等动物制品,利用邮政快递平台寄往北京、河南、山东等地买家手中。2019年至2024年期间,许某新从四人手中揽收、打包砗磲、玳瑁制品进行寄递,以上四人贩卖砗磲、玳瑁制品交易额共52920元,且从另外多人手中非法揽收、打包砗磲、玳瑁等制品进行寄递,运费共计8068元。后民警将许某新抓获,并当场查扣到其揽收来准备进行寄递的砗磲、冠螺等制品共计147件,经鉴定146件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共价值人民币1761元。
被告人许某新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价值人民币62749元,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根据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庭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退赔犯罪所得,遂当庭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琼海法院 海南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