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同用工、众包用工等多元用工易引发纠纷,法院提醒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用工模式逐渐演变,多元用工方式逐渐成为企业优化管理、降本增效的必然选择。7月9日,朝阳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对相关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通报。记者注意到,在多元用工模式下,企业间混同用工占比超五成,部分企业仍存在不规范用工的情形,增加了劳动者的维权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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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2021至2023年度,朝阳法院审结涉多元用工劳动争议案件分别为919件、710件、761件,占当年全部劳动争议结案数的10.23%、12.37%、9.96%。所涉用工形式中,企业间混同用工有1196件,占比超五成,其他还包括业务外包、劳务派遣、新就业形态下平台众包、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雇佣等。
朝阳法院立案二庭庭长王敏介绍,多元用工行业从主要集中于建筑业、家政物业等传统服务业,逐渐向交通运输业、金融业、住宿餐饮业等多领域扩散,近年来又扩张到外卖快递、网约车、直播销售等互联网平台类业务。同时,案件的诉讼请求类型相对集中,主要为确认劳动关系、追索劳动报酬、索要经济补偿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过半数案件中劳动者要求多个企业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多元用工体现了企业对灵活用工模式的需求与探索,虽然一定程度上可以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但部分企业仍然存在不规范用工的情形,主要体现在企业混同用工,发生纠纷易推诿责任;外包形式掩盖派遣事实,规避用人单位义务;滥用网络平台,违规开展众包业务;违法分包转包,用工管理失控等。同时,多元用工模式下劳动组织方式分散,对政策监管也带来了一定挑战,且劳动者对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往往疏于了解,维权难度较大。
朝阳法院发布了七个涉多元用工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涉及企业间混同用工的责任承担、众包用工中举证责任分配、平台用工纠纷调处举措等。其中一起案件,赵某与甲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甲乙丙三家公司均存在向赵某分派工作、支付报酬等关联,赵某因被拖欠工资诉至法院,朝阳法院认定三家公司对劳动者构成混同用工,承担连带责任向赵某支付工资。另一起案件中,11名劳动者起诉某网约车平台运营公司,认为公司无故关闭其接单账号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朝阳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妥善化解该批案件,实现新就业形态从业者权益和平台经济发展的“双保护”。
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与风险,朝阳法院副院长龙云斌提醒用工企业,应依法规范用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提升劳动管理精细化水平,加强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同时,也建议劳动者应恪守诚信,遵守劳动纪律,充分了解行业风险并强化权利意识和证据意识,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理性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