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彻查罐车运输食用油乱象,鲁花集团、金龙鱼回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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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

01国务院彻查油罐车运输食用油乱象,涉事车辆曾在陕西咸阳金龙鱼工厂卸货。

02金龙鱼相关负责人回应,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散装食用油运输的相关规定,制定了集团性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03除此之外,鲁花集团表示,公司食用油专用罐车装油前需对内外壁进行彻底清洁干燥,运输过程中全程GPS记录。

04专家表示,煤制油不是食用油本身特有的成分,一般是无需检测的,但长期摄入烃类化合物和重金属残留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

05目前,国务院食安办已组织多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食用油罐车运输环节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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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题的食用油到底去哪里了?这是近期媒体曝光油罐车在卸载煤制油后直接装食用油后,公众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7月9日,有博主发布视频称,涉事车辆之一近半年曾在广东、陕西等地的多家食用油企业卸货,包括陕西咸阳的一家金龙鱼工厂。随即,金龙鱼等多个词条登上微博热搜。
南都湾财社记者查询具有货车定位功能的APP发现,涉事货车近半年的行车轨迹确实包含金龙鱼在陕西咸阳的园区。7月9日,金龙鱼相关负责人回应南都湾财社记者称,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散装食用油运输的相关规定,制定了集团性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根据媒体曝光的视频,另一涉事车辆装载食用油的收货单位为河北物流集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据媒体报道,该公司曾回应称,正在进行内部询问。
连日来,鲁花集团、京粮控股等多家公司对此予以回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7月9日晚发布公告称,国务院食安办高度重视,组织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食用油罐车运输环节有关问题。对于违法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涉事车辆之一食用油收货方为
河北省国资委全资控股子公司
根据媒体视频曝光的画面,有两辆涉事车辆被曝光在卸载煤制油后就直接装载食用油。画面显示,其中一辆涉事车辆车牌号为“冀E**65Z”,收货单位为河北物流集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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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新京报》视频
该公司官网显示,该公司是省国资委所属大型国有流通企业河北省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要成员企业,主要从事钢材、煤炭、生铁、焦炭、矿产品、铁精粉等产品的批发零售和进出口业务。天眼查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旗下投资了河北金圆饭店管理有限公司等38家企业。
7月9日,南都湾财社记者致电该公司,工作人员称需要咨询公司另一部门,随后记者多次致电该部门,电话未能接通。但据媒体报道,该公司曾回应称,从网上关注到相关报道了,正在进行公司内部询问。
有博主称另一涉事车辆曾在
金龙鱼等多个工厂卸货
媒体曝光的视频显示,另一涉事车辆为冀E5476W。该辆车从河北省石家庄拉完白油后,在5月24日下午进入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厂区,并装了35吨大豆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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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新京报》
7月9日,视频博主@高剑犁 发布视频称,他查询了这辆涉事车的行车轨迹发现,最近半年,这辆罐车只跑过一次天津,平时跑的线路是南北线,北端是银川,南端是广东,最固定的装车点是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在银川宁东镇的物流中心,其他装卸点都不太固定。
该博主在视频称,除了煤制油,该公司曾装载过食用油和饲料。在食用油方面,涉及到的企业除了上述的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还包括了陕西咸阳咸兴路金龙鱼工厂、中粮(东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远大油脂(东莞)有限公司、中纺粮油(东莞)有限公司、河南正康粮油有限公司、陕西西瑞集团粮油食品仓储物流加工基地等等;在饲料方面,涉及到的企业包括河北鲲鹏饲料集团沧州有限公司、邢台御宠宠物食品有限公司、湖北诺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运城稷山县的陕西晋龙养殖股份有限公司饲料分公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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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视频博主@高剑犁
涉事车辆确实行驶入金龙鱼一工厂
金龙鱼回应公司制定了集团性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7月9日,南都湾财社记者使用具有货车定位的APP查询发现,车牌号为“冀E5476W”的车辆已离线381分钟(约6小时),数据更新时间为7月9日中午11:30。
该APP显示,该车辆6月4日的行车轨迹为西安至银川,其确实在6月4日进入过位于陕西咸阳市咸兴路的金龙鱼厂区,该APP地图显示,该金龙鱼工厂附近周边有西瑞集团等公司。
记者使用手机地图APP搜索发现,位于咸阳市咸兴路上,确实有一家金龙鱼工厂,附近有西瑞集团总部、益海嘉里(兴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等企业。
不过,记者于7月9日晚8点尝试搜索更多日期的行车轨迹时,多个具有货车定位功能的APP显示,“查询无结果”“该车暂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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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为发货帮APP截图,右为手机地图APP
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在上述博主发布视频不久后,金龙鱼陷入舆论争议,多个词条登上微博热搜。7月9日,金龙鱼相关负责人回应南都湾财社记者称,益海嘉里对食品安全有规范及完备的管理体系,对于散装食用油运输有严格监管。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散装食用油运输的相关规定,制定了集团性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该负责人称,关注到近期出现散装食用油运输安全问题的报道后,集团内组织了全面自查自查结果显示:集团各企业在散装食用油安全运输中充分履行了监管责任,运输车辆都进行了严格的查验、检验手续。
7月8日,金龙鱼曾在互动易平台回应称,公司对食用油运输有严格监管,制定了集团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一直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食用油运输的相关规定。
根据财报,2023年,金龙鱼实现营收同比下跌2.32%至2515.23亿元,净利润同比下跌5.43%至28.48亿元,其中,金龙鱼的饲料原料及油脂科技产品收入同比上涨3.69%至1022.4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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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花集团回应称
运输食用油必须使用食用油专用罐
南都此前报道,除了金龙鱼外,京粮控股、道道全、金健米业、西王食品等多个食用油企业已经回应投资者相关问询,均称不存在油罐混用的情况。
根据浙商证券发布的报告,2022年,我国食用油零售行业CR3(行业前三占有率)达61%,其中益海嘉里、中粮集团、鲁花集团的市场份额分别为39.0%、15.3%和6.7%。
7月9日,针对近日收到关注的食用油运输管控一事,山东鲁花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情况说明。鲁花集团表示,公司首先使用自有食用油专用罐车用于食用油运输业务,并且运输食用油必须使用食用油专用罐。同时,装过转基因食用油、毛油或低质量等级食用油、装过其他油种食用油都遵循不用的原则。
此外,鲁花集团还表示,公司食用油专用罐车装油前,需对内外壁进行彻底清洁干燥;运输过程中全程GPS记录;装油后,对入厂食用油专用罐车进行逐车验车、查验铅封,油品取样检测,不合格的拒收处理。
鲁花集团官网显示,山东鲁花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3年,现拥有集团现拥有员工20000多名,47个生产基地,横跨食用油、调味品、米面等多个行业,食用油年生产能力150万吨,调味品年生产能力30万吨,米面年加工能力50万吨。全国成立近300家销售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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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鲁花集团微博
官方行动
国务院食安办多部门
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7月9日晚发布的公告,针对媒体反映的“罐车运输食用油乱象问题”,国务院食安办高度重视,组织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食用油罐车运输环节有关问题。对于违法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严惩、绝不姑息。同时举一反三,组织开展食用油风险隐患专项排查。调查处置结果将及时公布。
南都此前报道,7月9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方面回应南都湾财社记者,针对近期有企业被曝光罐车在卸完煤制油后未清洗直接装食用油一事,河北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和当地政府认真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同日,南都湾财社记者联系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对方回应称需要发采访函,走正式采访流程,但记者发函后,截至发稿前,未得到回应。但据媒体报道,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曾回应称,目前调查正在进行中,近期会向社会通报。
专家说法
煤制油不是食用油本身特有成分
“非添加剂,一般无需检测”
针对运载煤制油的火车不经过清洗就装载食用油,南都湾财社记者采访了食用油和甘油二酯专家、暨南大学教授汪勇。
南都·湾财社:装了煤制油后的普货罐车不经过清洗,直接装运食用油,罐车内可能残留什么物质?煤制油含有什么成分,哪些成分不宜人体摄入?
汪勇:若运输了煤制油的货罐车不经过清洗直接转运食用油,罐内残留的煤制油会对食用油造成污染。煤制油是一种将煤经过直接或间接液化工艺处理后的产物,主要含有的是一些烃类化合物或者是用于催化反应的催化剂中的重金属残留。这些化合物都是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损害,不宜人体摄入的。
南都·湾财社:如果煤制油残留的物质和食用油混合在一起,可能对身体的健康造成什么影响?
汪勇:根据文献,烃类化合物的长期摄入,可能会导致对人体神经系统和神经功能的损坏,重金属的长期摄入也会导致呼吸系统、循环系统、神经系统的损伤,除此之外对肝脏及肾脏也具有损伤作用,进一步会导致生殖系统的损害注意力缺陷,语言和记忆障碍,运动及感觉能力的下降等问题。
南都·湾财社:两种物质混合后,后续还有可能通过什么手段将这些煤制油的相关成分消灭、消除,使得食用油的出厂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还是说企业一般不会再对运输的食用油进行处理。
汪勇:如果在运输过程中装运是未经处理的毛油或脱胶油,那么需要进一步的精炼才可成为成品油,那么在精炼过程中的脱色和脱臭阶段可以脱除一部分煤制油。如果是运载的成品油,进入到食品加工厂后,一般会作为食品工业用油脂使用,不会做进一步的加工处理。
南都·湾财社:如果食用油中含有煤制油的相关成分,是否在安全检查方面,会达不到国家相关标准,目前食用油的现行国家标准是否会检测煤制油的相关成分?
汪勇:在现有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16《食用油》中,是对生产加工过程会出现的一些污染物、真菌毒素、农药等进行限定,但是目前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尚未对煤制油相关成分及其含量进行限定,但是在各类油脂产品的国家标准中是规定了不得掺有非食用油成分。煤制油不是食用油本身特有的成分,也不是食用油加工过程中生产的危害成分,也不是法规允许添加在食用油中的添加剂,一般是无需检测的。对于非食用油成分,出台了动植物油脂中矿物油的检测标准,该标准可被用于对食用油中是否含有矿物油进行一个定性检测,在含量<0.5%时可用皂化法进行检测,而当含量<0.3%时则可用薄层层析法进行检测。
南都·湾财社:在现行标准下,你认为是否应该提高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国家、企业层面应该采取什么方式、监管措施来杜绝这种情况再次发生?
汪勇:在现行标准下,应当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相关标准技术委员通过程序出台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加强对食用油散装运输的规范化,加强监管和查处力度,同时相关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也应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进行标准化的生产和运输工作,杜绝罐车混用的情况,筑牢和维护好食品安全的坚强防线。
统筹:冯家钜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冯家钜 詹丹晴 邱康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