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增加30%产权面积,南京六合发布城市更新房屋置换新政

现代快报讯(记者 杨晓冬)近日,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发布《六合区城市更新房屋置换与改造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该政策主要针对六合区内涉及城市更新的房屋,明确参与房屋置换的,可选择就地置换、异地置换、房票安置等方式,按照等价置换、超值付费进行;参与房屋改造、且确因改善基本生活条件而实施房屋改建的,可适度优化原有房屋户型、最高增加30%产权面积。
记者注意到,《方案》适用于六合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根据需要更新的片区具体确定。选择置换的,置换房源达到交付条件时由实施主体与置换房屋产权人办理交房手续,置换户迁入新居;选择改造(维修加固、翻建、改建)的,改造完成后,改造户回迁新居。
参与房屋置换的居民,可选择就地置换、异地置换、房票安置等方式置换,按照“先签协议、先交房、先领顺序号、先选房”的原则依序进行安置,依照等价置换、超值付费的原则进行。置换房源为六合区房产超市公布的房源或项目现场公示栏中公布的房源。
在补助方面,《方案》明确按照置换户房屋认定建筑面积计算,搬迁补助按照每平方米50元,不足1000元的补足至1000元,房屋内管道煤气、空调、宽带网等设备额外计算;临时安置补助按照每月每平方米22元,每月不足1000元的补足至1000元。选择置换现房或货币回购的,一次性发放12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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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房屋改造方面,主要分为维修加固、翻建、改建三种类型。《方案》明确因改善基本生活条件而实施房屋改建的,可适度优化原有房屋户型,完善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生活使用功能空间。原产权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以内的,可较原产权建筑面积增加30%以内;在45—60平方米的,可增加20%以内;在60平方米以上的,可增加10%以内。确需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地下空间范围不得超出地上建筑物轮廓线,层数不得超过一层,层高不得超过3.6米。
市民选择维修加固、翻建、改建的,改造费用参照《六合区城市危险房屋消险治理专项工作方案(2019-2021 年)》(六政发〔2020〕15号)执行。其中,房屋鉴定为C级的,实施主体与产权人按照4:6比例分摊;房屋鉴定为D级的,实施主体与产权人按照6:4比例分摊;非C、D级房屋改建的,改造费用由产权人自行承担;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殊困难群体,其所居住危险房屋治理所产生改造费用的百分之九十由实施主体承担,剩余百分之十由其个人承担。
(图片来源: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