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虚假资料,富德生命人寿及3名责任人合计获罚27.5万元

瑞财经 刘治颖 7月15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德生命人寿)宁夏分公司因编制虚假资料,被罚款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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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白雁(时任富德生命人寿宁夏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被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王自华(时为富德生命人寿宁夏分公司银保业务部经理)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姚松(时为富德生命人寿宁夏分公司银保管理部经理助理(主持工作))被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富德生命人寿成立于2002-03-04,法定代表人为方力,注册资本为117.52亿元,经营范围包含: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个人两全寿险等。该公司大股东为深圳富德金蓉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0%。
2024年4月,富德生命人寿发布《2023年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暂缓披露公告》。公告称,根据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一司一策确定过渡期政策,公司获同意暂缓披露偿付能力信息,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公司暂缓披露2023年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目前,富德生命人寿2021年至2023年年报均未得到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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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查阅,截至2021年四季度末,富德生命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87%,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3%,综合偿付能力指标已逼近监管“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