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捕野生鸟类?真刑!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
是地球大家庭的一员
是大自然生态圈的重要组成部分
非法狩猎行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是国家法律明文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
然而
仍有人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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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
曲靖市师宗县公安局龙庆派出所民警
在工作中获悉
有人通过“下扣子”的方式
非法猎捕野生动物
在全面调查掌握相关线索后
民警依法搜查了嫌疑人何某的住所
当场查获疑似野生动物
白腹锦鸡1只、茅纹草鹛1只
红嘴蓝鹊1只、灰喉鸦鹊3只
山斑鸠7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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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量证据面前
何某如实供述了自己
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事实
据何某交代
其非常喜欢野生鸟类
而且“下扣子”的技术不错
于是在周边山林“下扣”捕鸟
一年时间内
先后诱捕野生鸟类13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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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嫌疑人何某
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被捕获的野生鸟类
经逐一鉴定后
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野外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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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宣传力度和巡查力度,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明显增强。但在部分农村、山区,仍有少数人对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公安机关将持续严厉打击,对非法猎捕违法犯罪行为绝不手软。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开屏新闻记者 蒋琼波 文 曲靖警方 供图
一审 孙琴霞
责任编辑 何丹 陈洁
责任校对 袁熙
主编 武熙智
终审 编委 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