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被中纪委通报处分的中管干部受审,中央巡视组“回头看”后已连查3名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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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王用生受贿一案一审开庭,王用生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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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起诉指控,2010年至2019年,王用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债券申购、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51万余元。
公开信息显示,王用生1958年出生,今年已66岁,河南林县人,是一名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他曾长期在金融系统工作,历任建行河南省分行办公室主任、郑州分行行长,中国投资银行郑州分行行长,国开行河南分行行长、辽宁分行行长、企业局局长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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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起,王用生担任国开行副行长,主管财务工作,2018年4月卸任。卸任后,他还在两家央企担任了外部董事,2019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他担任中石油集团公司外部董事,此后又担任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2023年7月,王用生被查,今年1月5日被开除党籍。通报显示,王用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顶风违纪,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旅游、打高尔夫球活动,违规借用他人车辆;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大肆干预、插手金融机构职工录用工作;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贪欲膨胀,纪法底线失守,大搞权钱交易,通过投资入股等隐蔽手段大肆接受利益输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债券申购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公开报道显示,王用生多年前就曾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而被处分。2015年,中纪委曾下发《关于姚中民、王用生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和王用生一起出现在通报中的姚中民也早已落马,他俩是河南老乡,还曾在建行河南省分行共事。
去年以来,国开行已有3名原高管落马。去年4月初,二十届中央第一轮巡视陆续完成进驻,其中对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在内的5家中管金融企业党委开展“回头看”。巡视组进驻一个多月后,5月19日,国开行原副行长周清玉被查。今年3月,国开行原副行长李吉平被查,1955年9月出生的他曾于2008年9月至2016年1月任国开行副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