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水消暑别忽视安全!记者调查:部分泳馆存健康安全隐患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全媒体记者 杨洁规 通讯员 刘苏雲 李怀洲 戴胤麒 段子逸
炎炎夏日,游泳成为很多人首选的避暑休闲方式,各游泳场馆迎来客流高峰期。
游泳场馆是否具备运营资质?救生人员及安全配套设施是否符合规定?水质有没有达标?连日来,三湘都市报记者走访20余家游泳场馆,发现大部分场所规范经营,整体情况较往年更好,但仍有少数游泳场馆存在证件不齐就“开游”,救生员无证上岗、“开小差”,水质自测公示形同虚设等问题。
游泳场馆证件不齐就“开游”
记者走访发现,游泳场馆证件不齐就“开游”,主要表现在“高危许可证”的缺失。根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全民健身条例》和《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等规定,经营游泳场所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简称“高危许可证”)。
7月16日,记者来到株洲芦淞区裕景龙苑小区游泳池,发现该场馆未取得“高危许可证”就提前营业。
18日,记者来到长沙芙蓉区王府花园游泳馆,管理人员坦言,场馆7月6日开始营业,但暂未取得“高危许可证”,“正在完善,过两天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的会过来检查。”
救生员无证上岗还“开小差”
暑期学游泳的孩子比较多,现场救生员显得格外重要。然而,比起证件不齐就“开游”,游泳场所救生员无证上岗、“开小差”问题更为突出。
7月16日10时,株洲芦淞区百江花园游泳场内,10余名孩子在水中练习游泳,救生员由一名现场教学的游泳教练员兼任。“上午是教学,救生员下午上岗。”工作人员表示。
16时,株洲芦淞区经世·皇城小区游泳池,尽管泳池中人声鼎沸,泳池边的救生观察台上却空无一人。泳池离人群最远的一侧,一名男子自称是救生员,但未取得救生员证。面对采访,泳池管理人员解释,男子并非救生员,“一个救生员买东西去了,一个上厕所了。”数分钟后,两名救生员现身。随后,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当记者到一公里之外的湘江四季花园游泳池走访时,上述两名救生员再次出现。
原来,两个泳池是同一个老板经营,两名持证救生员两个场馆“共享”。一名救生员告诉记者,夏季是游泳场馆经营旺季,持证救生员极为抢手,月收入5000元以上。对于小的场馆来说,外聘足额持证救生员,过高的人力成本难以承受。而如果花钱送员工培训,频繁的人员流动也导致这张救生员证很难保住。
18日,长沙芙蓉区王府花园游泳馆内,五六名孩子在水中游泳、玩水,两名救生员在池边聊天、玩手机。记者询问得知,两人均未取得救生员证。
根据《湖南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共游泳场所应当配备取得资格证书的救生员。游泳场所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下的,至少配备救生员2人;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上的,按面积每增加250平方米及以内,增加1人的比例配备救生员。
强制浸脚消毒池成摆设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王府花园游泳馆、裕景龙苑小区游泳池、经世·皇城小区游泳池、湘江四季花园游泳池,在游泳者入水前设置的“强制性通过式浸脚消毒池”均成了摆设,消毒池里没水,来游泳的人直接走到泳池边。
7月18日,记者来到长沙市雨花区第六都游泳池,消毒浸脚池竟成了垃圾池,里面漂浮着塑料水瓶、树叶等杂物。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规定,淋浴室通往游泳池通道上应设置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其宽度应与走道同宽,长度不小于2米,深度不小于20厘米。浸脚消毒池应具备给水排水条件。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司此前发布的《夏季消暑水中游泳池卫生知多少》明确,浸脚池水含有较高浓度消毒剂,能有效减少脚部带入的细菌、真菌。
水质自测公示牌玩“穿越”
对于游泳者来说,泳池的水质情况也至关重要。不少游泳场馆的水质公示牌却不约而同地玩起了“穿越”,本应让游泳者放心的公示牌形同虚设。
王府花园游泳馆的水质自测公示牌的日期,“穿越”回2018年8月28日;长沙雨花区第六都游泳池自测公示牌的日期,则“穿越”回2023年8月11日,且只有水温和pH值的两项检测结果。
与时间穿越不同,株洲芦淞区湘江四季花园游泳池的自测公示牌空间穿越,写的是另一家泳池的名字。
《游泳场所卫生规范》明确,人工游泳场所应设置专人负责池水净化消毒工作,并配备足量、符合国家卫生要求的净化、消毒剂。每场开放前、开放时均应进行池水余氯、pH值、温度等检测,检测结果应公示并注明测定时间,且记录备查,检测结果应每月上报卫生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