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农民工一次性获赔14万元

黑龙江省海林市农民工范某在工地施工队时候受伤,不仅入院花了很多医药费,受伤导致丧失劳动能力。而雇佣范某的公司却只给范某入院期间垫付了少部分医药费,其他事情一概不管。范某家庭困难,无法生活,走投无路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经过仲裁,最终范某获得了14万元的赔偿。
2023年8月31日17时,范某在海林市某公司承包的工地施工时,不慎将右手割伤,造成右手拇指指动脉断裂、右手拇指指神经断裂、右手拇指远节指骨骨折、腕和手等多处损伤,住院治疗50余天,而该公司仅垫付了少部分医疗费。双方就工伤赔偿问题多次协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而范某家庭生活困难,收入全靠范某维持,如今范某丧失劳动能力又得不到医疗费和赔偿金。范某走投无路之下,于2024年6月中旬,来到海林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审查,范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法律援助中心决定给予援助,现场指派经验丰富的承办人办理,并于当日完成全部手续。
6月17日,承办人接到指派后,认真了解案情,积极组织诉讼材料,立即进行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待前置程序进行完毕后,承办人向海林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请求裁决解除范某与该公司劳动关系,并支付范某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护理费、停工留薪工资等费用。开庭时法援中心工作人员依据《海林市法律援助案件听庭监督制度》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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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由海林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供
庭审结束后,承办人和法援中心工作人员考虑到本案如果按照正常程序,时间长,程序复杂,范某短时间内无法得到赔偿,不利于范某后续的治疗,故法援中心和承办人在与仲裁院工作人员多次沟通后,制定了调解方案,仲裁机构组织了双方进行调解,经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对双方做工作讲道理,双方逐步达成共识,承办人对范某的权益保障进行把关,据理力争,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该公司一次性赔偿范某各项费用14万元,此款于2024年6月30日前付清,承办人为了防止该公司不按期履行协议,提出附加条件,约定如果逾期支付赔偿款,需双倍支付赔偿款即28万元。几天后该公司按期履行了协议内容,支付了14万元的赔偿款,范某也省去了多个程序,直接得到了工伤赔偿,权益得到维护。
龙头新闻·生活报 记者:李威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