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有效化解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
规范道路交通行车秩序
贵阳交警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和查处力度
持续开展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
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全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贵阳交警结合实际情况
根据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日常出行特点
通过流动巡逻、定点设卡等方式
严查无牌无证、酒驾
闯红灯、非法改装
噪声扰民、飙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通过“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方式
对违法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
宣讲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阐明驾乘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
各种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切实提高广大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使交通安全宣传知识深入人心
7月23日上午,违法驾驶人陈某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自行车在中华南路与醒狮路交叉口,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违反交通信号灯被南明交警查获,经现场批评教育,陈某当场改正了违法行为并保证今后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7月23日8时23分许,南明交警在新华路与中华路交叉口拦下一辆贵APL**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经查,违法驾驶人黄某某仅持有C1驾驶证,民警现场依法开具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其面临的是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该驾驶人表示,前几天在同一地点被同一民警已处罚过一次,是自己不长记性,非常后悔。
7月23日7时44分,南明交警在解放路拦下一辆贵AKK**8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核查过程中发现,违法驾驶人代某某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车辆逾期未检验的违法行为。民警现场依法对其所驾驶机动车予以暂扣。
7月20日8时49分许,违法驾驶人罗某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在大十字路口被云岩交警查获,因准驾不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民警现场依法对其所驾驶机动车予以暂扣。
7月20日15时40分许,违法驾驶人刘某某驾驶无牌二轮电动自行车在大十字路口被云岩交警拦下,因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和领取牌证上道路行驶,民警现场依法对其所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予以暂扣。
7月23日10时23分许,违法驾驶人郭某某驾驶贵AM9**9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云环中路与白云北路交叉口被白云交警拦停检查。核查发现,该车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民警现场依法对其所驾驶的机动车予以暂扣。
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需要大家共同维护
请广大驾乘二、三轮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的朋友
注意以下要点
驾乘人员年龄限制
摩托车
年满18周岁,考取驾驶证后可以驾驶摩托车。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乘车人应正向骑坐。
电动自行车
年满16周岁方可驾驶电动自行车,但不得搭载人员。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事故发生时,头部容易出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伤情,从而危及生命。佩戴安全头盔是最简单并且最有效的保命措施。
不安装遮阳棚
不要给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伞、雨棚等额外装备。加装这些装备会造成:
1.大幅度扩大整个车体面积,加大碰撞面积,提高碰撞概率,尤其是拥挤时、拐弯时,很容易剐蹭到周围;
2.改变车身重量均衡,行驶时容易失去重心,导致侧翻;
3.遮挡视线,扩大盲区;
4.雨棚、遮阳伞等多为金属结构,容易在发生事故时给驾乘人员造成二次伤害。
不闯红灯、不与行人抢行
一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会在路口绿灯放行前抢行,甚至闯红灯,这样极易与其它通行车辆发生碰撞。骑行时,不要为赶时间闯红灯,不要在人群中穿梭,不要与行人抢行。
不逆行、随意变道
部分驾驶人为抄近道,行驶时随意变道、逆行,导致正常行驶的车辆躲避不及,发生交通事故。
摩托车应在最右侧机动车道上行驶,转弯时应在不影响其它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提前开启转向灯,按照机动车通行规定进入路口,在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要求进入导向车道通行;电动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要靠右侧路边行驶。
无牌无证无保险切勿上路行驶
部分驾驶人未通过交通法律法规和驾驶技能系统学习,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就驾车上路行驶,不仅违法,还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摩托车驾驶人要按规定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牌照、购买保险、按时年检车辆,遵法守规出行。
文明守法是安全的前提
希望广大驾乘人员
能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摒弃交通陋习 文明守法出行
来源:贵阳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