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在线填报、自主展示一般经营事项,免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通过营业执照加载的“企业码”展示即可。为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改革内容之一,本市将全面开展“一标四维”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登记试点。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一标四维”登记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记者了解到,这也是全国首个“一标四维”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登记试点。
规范统一:一般经营事项可免登记
“一标”指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这一目标,而“四维”则指“规范统一、改革创新、信用赋能、风险防控”四个维度出发。20条具体工作措施,拟打造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登记服务北京样板,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规范统一,有利于提升经营主体登记服务品质。为此,工作措施提出,全面梳理归纳经营主体登记全业务类型、全流程环节的办理条件、规范要求、审查要点等内容,形成全市统一的标准化、专业化业务指导与规范指引,保障登记结果的公开、透明、可预期。
新《公司法》首次新增了对公司“名称权”的完整表述。为此,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名称预防性保护机制。优化名称自主申报流程,细化名称比对规则,丰富新兴行业用语规范表述,释放名称资源,提升名称自主申报成功率。具有广泛知晓度与高声誉度的驰名商标、老字号、知名企事业单位字号等,纳入全市名称预防性保护范围,加大保护力度。建立名称行业表述规范用语、名称禁限用字词库的动态维护机制,稳妥处理名称争议,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工作措施还进一步优化经营范围展示服务。经营范围除记载主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外,可以不登记其他一般经营项目。经营主体可在线填报、自主展示一般经营事项,免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可通过营业执照加载的“企业码”展示具体经营项目信息。本市将依托电子证照库应用平台,及时更新许可审批部门相关许可信息。经营主体取得审批后,各审批部门自动更新电子证照信息,相关许可信息可以通过扫描“企业码”查询。
住所标准化登记也有了新模式。与规自部门数据共享,免于提交纸质住所证明材料,实现住所申请材料的电子化提交。
改革创新: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
工作措施提出,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全面推进“一企一照一码”应用,加强电子营业执照与涉企电子许可证信息关联和集成,支持社会公众、相关单位实时查看电子证照信息,为企业提供便捷的“码上服务”。推动电子营业执照与京通平台融合应用,综合运用电子营业执照身份认证和电子印章数字签名功能,支持线上签名、远程确认、授权管理、信息共享,支撑涉企政务服务事项所需信息免填写、纸质材料免提交、无纸化不见面办理。
本市还将探索人工智能帮办导办服务。应用“大模型”技术开展“在线导办”服务,系统训练“大模型”人工智能,利用人工智能语义理解、自主学习、智能推理优势,实现“智能问答”“在线引导”“边问边办”智能化办理新模式,提供办事精准指引和个性化服务,数字赋能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
信用赋能:守信主体“无事不扰”
本市优化升级实名认证服务,“一事一人一认证”,强化实名认证同登记业务的关联,确保登记信息真实有效,将身份认证结果信息作为身份证明关联材料纳入经营主体登记申请文书并存档备案。
守信主体将“无事不扰”。本市将开展经营主体登记事项全覆盖动态监测预警,重点强化对高密度经营场所、超大额注册资本等风险易发高发点的异动数据监测。以监测驱动抽查检查,探索开展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非现场监管,深化信用监管,对守信经营主体“无事不扰”。严厉打击虚假登记行为,完善预防、控制和查处虚假登记行为机制,对失信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开展信用惩戒。
风险防控:破解“退出难”“丢公章”实务问题
经营主体关切的僵尸企业“退出难”、企业“丢公章”等实务问题,工作措施一一给出了解决之道。
为解决僵尸企业“退出难”问题,工作措施提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可以申请合并办理变更与注销登记,同时提交变更与注销材料。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被吊销经营主体仅变更部分登记事项的,按照司法协助程序办理。
针对“丢公章”后,经营主体申请材料无法加盖公章的,可由符合相关决议通过比例要求的股东(董事、合伙人)作出说明,并承诺申请登记事项已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符合法定条件、达到法定要求,相关申请材料可不加盖本企业公章。
而针对“执行难”问题,工作措施则提出,人民法院向登记机关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涤除法定代表人、股东等登记信息的,登记机关依法予以配合,在法定代表人信息后标注“依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涤除”,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