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自行车撞伤玩滑板的小朋友,“三所联动”消解隔阂

6月29日15时许,东海广场上,马先生和毕先生的孩子正在嬉闹。两位家长分神之时,马先生的孩子奔跑时不慎将站在台阶上的毕先生孩子撞倒。
毕先生的孩子年龄较小,被撞后直接从台阶上摔下,额头磕破,血流不止。爱子心切的毕先生立即将孩子送往上海儿童医院检查治疗,所幸并无大碍。
事后,毕先生找到马先生,要求其赔偿孩子的医疗费用。但双方存在顾虑:马先生一方担心对方过度医疗产生高额费用,毕先生另一方则忧虑对方不愿支付医疗费用。双方因此产生隔阂,以致许久都无法解开心结。
为尽快解决矛盾,避免事态升级,东海派出所民警牵头组织人民调解员和律师,启动“三所联动”机制进行调解。
律师明确了双方家长疏于监管,科学划分了责任;人民调解员结合医疗费用开销和后续治疗费用等实际情况,厘清了毕先生的损失。最终,在民警、人民调解员和律师的共同调解下,双方家长达成共识。马先生主动承担责任,赔偿了毕先生相应的医疗费用,纠纷得以妥善解决,双方握手言和。
故事要回溯到2023年11月5日晚,郭女士带着孩子小昊来到高青路某广场练习新买的自行车。其间,碰巧郭女士遇到朋友,两人便在一旁攀谈起来。就在这几分钟里,还不熟悉自行车的小昊撞上了正在玩滑板的小朋友小瞿,小瞿摔倒在地,左眼下方鲜血直流。双方家长都十分紧张,小瞿的家长赵女士担心孩子伤势,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检查。
几天后,双方家长来到永泰路派出所进行调解。但由于小瞿脸部受伤,调解进行得并不愉快。赵女士认为孩子在广场上被撞,对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后续医疗费用;郭女士则认为,孩子在公共场所受伤,双方家长和孩子都有一定责任。双方在责任划分和赔偿问题上僵持不下。由于小瞿的伤势需要一定时间恢复,且医疗费用和后续治疗费用等问题需待孩子恢复后确定,在民警的调和下,双方约定待孩子伤势恢复后再进行协商调解。
2024年7月15日上午,民警借助“三所联动”机制,再次将双方家长约至派出所进行调解。在调解员和律师的释法说理、悉心劝导下,双方终于达成共识。郭女士向赵女士及其孩子表达了诚挚的歉意,并愿意赔偿对方医疗费及相关费用。赵女士接受了道歉和赔偿,这起涉及未成年人受伤的赔偿纠纷在“三所联动”下,终于得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