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拟清退3名研究生

大皖新闻讯   近日,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关于拟对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拟对3名研究生进行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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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称,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武汉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武大研字〔2018〕11号)相关文件精神,学校拟对以下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由于长期难于联系到学生本人,现以公告形式送达拟退学处理意见。公告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至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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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指出,学生本人如对拟退学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书面陈述;逾期未提出的,学校将于公告期满后正式作出退学处理。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