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名研究生,退学处理!南京一大学公告

近日,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关于对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对35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七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以及《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南工校研〔2017〕12号)的规定,陈某某等6名博士研究生系2015年9月及以前入学、沈某某等29名硕士研究生系2018年9月及以前入学,截止2024年6月30日,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达到毕(结)业条件。
2024年7月11日,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上述35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特此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20日至2024年9月17日,公告期满视为退学处理意见已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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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表示,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期满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者,视为同意学校的处理意见。
《高等教育法》规定,专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本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四至五年,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三至四年。非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修业年限应当适当延长。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本学校的修业年限作出调整。
我国大学清退超期未注册、完成学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已非新鲜事。近年来,全国多所高校都曾发布清退学生的公告。
上月,江西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发布了一则“退学决定告知书”。该同学未达到毕业要求,并且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所以被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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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该校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是多长时间呢?江西理工大学2024年的招生简章里对此有明确说明:正常情况为3年,全日制最长为4年,非全日制最长为5年。
此外,今年5月,长江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对7名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4月,兰州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对5名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今年3月,湖南大学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对一名留学生作出了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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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卢祥勇 盖源源
校对|陈柯名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南方都市报、各高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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