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日报全媒体讯 “刘队长,我购买300包菌种的钱已经收到了。谢谢你们!”8月2日,吴先生致电鹤城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告知所反映的事情得到妥善处理。
据了解,7月24日吴先生致电市民热线称:其父亲7月11日花费6300元在鹤城一公司购买了300包菌种,有将近一半的菌种已坏掉,商家称是正常现象,但是菌种正常颜色是白色,坏的菌种颜色成蓝色,协商退款无果,希望通过农业执法部门核实处理。
(执法人员检查菌种公司相关资质)
接到投诉后,7月31日,鹤城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来到位于鹤城区坨院街道的菌种公司了解相关情况。在菌种公司,执法人员认真询问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和事后处理情况,检查公司的相关资质,并实地查看了公司的菌种基地。要求企业尽快解决老百姓诉求。公司负责人告诉执法人员:最近一段时间的高温天气对菌类的栽培有一定的影响。公司与吴先生一直在沟通,要求吴先生把坏掉的菌种统计出来,目前还没把统计结果发过来。我们这两天无论如何都要把此事解决好。”
(实地查看公司菌种情况)
为了深度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鹤城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强化市场主体违法风险防控意识,指导在前、服务在前、警示在前,优先采取教育引导、限期改正、警告批评等执法方式,规范推行“柔性执法”。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对农业行政处罚清单内符合首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行为的企业、经营户,通过发放“违法告知书”“限期整改通知书”等形式,运用引导、建议、提醒、回访等行政手段,对违法主体进行法治宣传和教育,督促违法主体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共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10 份,凸显法律“力度”和执法“温度”的高度融合,得到了行政相对人的充分理解和信赖,。(全媒体记者 刘恩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