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财政预拨资金30591万元支持各市(州)做好应急抢险和群众救助工作

原标题:四川财政预拨资金30591万元支持各市(州)做好应急抢险和群众救助工作
8月2日,记者从四川省财政厅获悉,四川省财政厅于近日分两批紧急预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共30591万元,支持全省21个市(州)全力做好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进入“七下八上”防汛期以来,我省多地遭遇严重暴雨洪涝和地质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为支持灾区应对洪涝、地质灾害,7月30日,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紧急预拨9500万元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雅安、达州、甘孜、广元、绵阳、南充等17个市(州)全力做好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重点用于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8月1日,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再次预拨21091万元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雅安、乐山、甘孜等17个市(州)按照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支出范围,统筹用于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应急抢险和群众救助工作。
四川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财政厅将督促全省各市(州)财政局抓紧将资金拨付至灾区,并采取措施全力保障应急抢险和群众救助需要;及时了解掌握灾区救灾资金安排和资金需求,切实加强救灾资金监管,坚决杜绝资金滞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充分发挥救灾资金效益。”
(四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