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起,医保这几个新变化,给参保人员带来什么影响?看看

近期,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健全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在意见当中指出了多个新的变化,这些新变化对于我们参保人群来说,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我们先来看一下具体是哪些变化。
第1个变化,放开参保户籍地限制
其实这个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或者是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它有一个特征,在过去必须是在户籍所在地参保,否则是无法直接参保,当然现在的跨地区就医结算还是非常的成熟,所以即便是在户籍所在地参保,也依然可以跨地区就医结算,只不过在补充报销的过程中,相对来说是比较麻烦的。
过去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已经打破了户籍所在地的限制,可以选择在自身的居住地或者是工作所在地来参保,但是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没有明确的放开,不过这一次通过,健全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了,特大城市超大型城市切实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推动外籍。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在常住地参加居民医保。超大城市要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业态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做好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
那么这也就是说充分说明了我们即便是外籍户口的人群,不论是孩子还是成人,都能够在当地直接去参加医保,包括我们的灵活就业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都能够在当地直接参保,这样的话在享受医保的过程中,就会很方便了,就不需要补充来报销,也不需要来跨地区就医结算了。对于我们流动人口,包括很多参保人员来说都是一个利好消息。
第2个变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
早在2020年4月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以来,就进行了医保个人账户的共济。但只不过之前所共计的范围还是比较小的,基本上是自己的第一直系亲属,也就是配偶父母和子女。而这一次的指导意见当中指出共计范围可以扩大到近亲属也就是相当于自己的兄弟姐妹,包括祖父母和外祖父母,还有孙子外孙女,也都能够享受到共济的范围。这样一来的话,一下子就扩大了很多人群,所以说对于长期不使用个人医保账户的人群来说,奠定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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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变化,连续参保可以享受激励措施
有很多人尤其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群来说,在过去10多年里一直连续参保,但是,他可能从未发生过任何看病就医的经历,所以对于这部分人群来讲,他们参保的意愿相对来说还是比较低的,因为过去10多年一直没有看病就医,也一直没有使用过城乡居民医保,那么就不愿意参保,我们也都是可以理解的。
而今后作为参保人员来说,如果连续参保未曾发生任何看病就医的经历,那么连续参加4年以上之后,每连续参保一年可以提高大病医保的支付限额,每次提高的标准至少都是在1000块钱以上,也就是说。这会给予一定的激励措施,对于我们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尤其是连续参保的个人来说都是由利好因素,所以说也促进了人们参保的意愿和积极性。
以上这几个变化,对于我们参保人员来说都是实实在在的,在过去来讲从未有过,而今后我们不论是连续参保,还是未曾发生过报销的人员,能够享受到相应的政策激励。也大大提高了人们的参保意愿,同时对于打破户籍所在地参保,对于很多灵活就业者,包括一些流动人口来讲,也算是一个利好消息,所以这样的改变其实对于我们参保人群来说,只会带来一个更好的参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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