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发布《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内容,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不再需要户口簿,也取消了过去对登记的地域限制,征求意见稿还对“离婚冷静期”进行了具体规定。
征求意见稿公布后,相关话题多次登上网络热搜,支持者和反对者都大有人在。反对意见分为两种:一种是反对“婚姻登记不需要户口簿”,另一种是反对“离婚冷静期”。下面分别进行分析。
关于“婚姻登记不需要户口簿”
8月15日,我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婚姻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取消登记的地域限制,大大方便了那些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人群。七普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有4.93亿人处于“人户分离”的状态。以前结婚登记需要提供户口簿,是为了防止重婚等问题的出现。现在婚姻登记信息已经全国联网,结婚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也可以跨省通办。
比如,一位四川人和一位青海人都在上海工作,他们如果要结婚登记,过去需要分别回家乡取户口簿,或者邮寄过来,但如果结婚登记不需要户口簿,就大大节省了他们的时间和精力。
关于“婚姻登记不需要户口簿”的反对意见,主要是担心会出现重婚和骗婚。但正如8月16日民政部有关司局负责人的解释,目前,全国婚姻登记机关已基本实现实时在线登记、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联网互通和婚姻登记数据及时汇聚,民政部婚姻信息数据库的现有数据,各地婚姻登记机关都能够做到实时查询使用。同时,为确保公民身份信息合法、有效,优化婚姻管理政务服务,2017年,民政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在婚姻登记机关开展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并专线联通了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通过这种部门间信息共享,可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人口信息核验,有效防止重婚、骗婚等现象发生。
有人认为,现在结婚率下降,民政部出台结婚登记不需要户口簿这种措施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结婚率,但结婚登记不需要户口簿对于提高结婚率毫无帮助。
看到这种反对的理由,我想起过去我提出放开生育的建议时,也有网民提出的一种反对理由是,放开生育也没人愿意生孩子,所以没必要放开生育。我认为,不论是否能提高生育率,都应该放开生育;同样道理,不论是否能提高结婚率,结婚登记不需要户口簿都是一项便民措施,值得点赞。
还有一种反对意见认为,结婚登记不需要户口簿,会导致一些年轻人瞒着父母偷偷结婚。我认为,按照中国的法定婚龄规定,只有成年人才能够登记结婚,那么,成年人应该有婚姻自由。子女结婚,确实应该告诉父母,但即使父母反对,成年子女也应当有结婚的权利。
还有网民说:“只有身份证是结不了婚的,还要再去办一张非重婚非三代以内近亲的证明。与其再办个新证明,不如直接拿户口本去方便,关系证明都在上面。”
这位网民其实是误解,因为在办理结婚登记时,不是要办一张非重婚非三代以内近亲的证明,而是要签一张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户口簿证明不了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比如表哥表妹堂兄堂妹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但一般都不会在同一个户口簿里。
综上所述,婚姻登记不需要户口簿,是因为技术进步,婚姻登记信息已经全国联网,根据身份证信息已经可以查到户口簿记载的有关婚姻登记的信息。结婚登记不需要户口簿的另一个作用是进一步保障了婚姻自由。
关于“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是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的一项规定,《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与《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是一致的。
民政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离婚冷静期制度与当事人是否享有离婚自由权利并不冲突,当事人如感情确已破裂,既可以依法申请协议离婚登记,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正是我国充分保障当事人离婚自由权利的具体表现,当事人若在离婚期间遇到个人或家庭成员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等情况,可以及时通过相关法律救济渠道寻求帮助。
我认为,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有利有弊。利处是减少冲动离婚和轻率离婚,降低离婚率;弊处是加大了当事人离婚的成本,增加了婚姻的不确定性与风险。另外,如果存在家暴的情况,应该不需要离婚冷静期。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是结婚比离婚更容易,或者说离婚比结婚更难,原因是,在一般情况下,国家都是鼓励结婚,而不鼓励离婚。另外一个原因是,结婚只涉及到两个人,而离婚不但涉及到两个人,还涉及到财产分割,如果有子女,还涉及到子女抚养问题。
因此,很多国家都有离婚冷静期,而且有些国家(例如英国、法国以及美国多数州)的离婚冷静期比中国更长。韩国的离婚冷静期则根据具体情况分为三种:没有需要抚养的子女的离婚冷静期为1个月,有需要抚养的子女的离婚冷静期为3个月,如果存在家庭暴力给一方当事人造成难以忍受的痛苦等紧急情况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缩短或取消离婚冷静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