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万江 赵朕 记者 顾潇)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各种户外运动蓬勃兴起,不少车主选择使用小轿车拖挂房车、游艇等户外装备,但交警提醒必须在交管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上路。近日,扬州警方就查获了一辆违规的拖挂车,由于驾驶员驾驶证已经过期,不仅面临罚款还将被处以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通讯员供图
8月14日上午8时许,扬州高邮公安局交警大队车逻中队民警在辖区珠光南路执勤时,远远看见一辆红色越野车驶来,乍看没什么特别的,可当该车走近时,民警发现该车后面竟然长了个黑色“尾巴”,这个“尾巴”是一艘黑色的游艇!游艇架在一个铁质轮架车上,摇摇摆摆,竟然上路“行驶”。民警立即示意这辆拖挂“水陆两栖车”的越野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越野车驾驶员姓陆,家住扬州江都区,据其陈述,他平时喜欢户外运动,当日上午,他驾驶越野车牵引游艇从家中出发,准备经漫水公路下水到邵伯湖水上游玩。
经民警现场检查发现,陆某驾驶牌号为冀E0RLXX,汽车后尾部牵引的游艇重量约400千克、长度4米多。后经查询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D,有效期至2024年7月23日。民警又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登记的技术参数中没有注明有准牵引的质量。
面对民警检查,陆某还一脸蒙,不知有何不妥。民警告知陆某,其用越野车拖挂游艇不合法规,并且其驾驶证逾期未换证,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民警对陆某进行了现场普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民警将对陆某存在的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技术参数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500元罚款,对其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将处以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陆某表示,以后好好学习交通法规,不再犯这种错误。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对此,交警也提醒驾驶员,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各种户外运动蓬勃兴起。小型客车拖挂牵引物品,必须在安全情况下,并在交管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