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企业 这三类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可享税收优惠政策

原标题:@龙江企业 这三类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可享税收优惠政策
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公告2024年第9号,以下简称9号公告),加大对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支持力度,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
记者从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了解到,9号公告主要规定为: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
假设某企业在2024年购买了一台原计税基础为100万元的环保专用设备,并决定对其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改造投入了50万元(恰好为原计税基础的50%)。根据政策,改造投入中的10%,即5万元,可用于抵免企业当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如果该企业当年应缴的企业所得税不足5万元,那么剩下的可以结转至第二年,依次类推,直到5年内抵免完毕。(黑龙江日报记者孙思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