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戴云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就《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在总部设首席合规官,在省级(计划单列市)分支机构或一级分支机构设合规官。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华社记者李鑫 摄
有专家认为,合规管理是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办法》提出具体要求,有助于增强金融机构的合规经营意识,促进经营管理行为更加合规。
何为“合规”?
《办法》共五章65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合规管理职责、合规管理保障、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附则等方面。
何为“合规”?《办法》规定,合规是指金融机构经营管理行为及其员工履职行为应当符合合规规范。合规管理是指金融机构以确保遵循合规规范、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导向,以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为对象,开展的包括建立合规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培育合规文化、强化监督问责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应制定合规管理制度,完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合规管理责任,推动合规文化建设,建立健全科学先进、全面覆盖、权责清晰、独立权威、务实高效的合规管理体系。
“合规管理是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办法》第一次全面系统地对金融机构合规管理进行明确规定,并提出非常具体的要求,是及时且必要的,有助于增强金融机构的合规经营意识,促进经营管理行为更加合规。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认为,国内出台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将加快推动金融机构健全完善合规经营体系,有助于夯实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基础,让机构更好应对复杂经营环境,有效防范潜在风险,有助于金融机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市场声誉。
他同时认为,金融机构厚植合规经营文化,有助于改善金融生态,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倒逼企业聚焦主业,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和服务质量。
“首席合规官”管什么?
记者注意到,“鼓励金融机构设立首席合规官”是《办法》的一大亮点。
《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应在总部设置首席合规官,在省级(计划单列市)分支机构或一级分支机构设置合规官。充分发挥首席合规官、合规官在合规管理体系中上下传导、左右协调、内外沟通的核心功能,统筹推进合规管理工作。强化业务条线的主体责任、合规部门的管理责任和内部审计的监督责任,做到有机统筹、有效衔接。
与此同时,首席合规官及合规官不得负责管理金融机构的前台业务、财务、资金运用、内部审计等可能与合规管理存在职责冲突的部门。金融机构行长或总经理兼任首席合规官、省级(计划单列市)分支机构或一级分支机构行长或总经理兼任合规官的除外。
《办法》还明确了首席合规官的职责,包括全面负责本机构合规管理工作,组织推动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并监督合规管理部门履职情况,组织推动合规规范在机构内严格执行与有效落实;组织推动合规管理的制度建设、合规审查、合规检查与评价、重大合规事件处理、合规报告、合规考核、问题整改及队伍建设等,确保合规管理工作有序运转;按要求定期向监管机构沟通、汇报等。
为何设置“首席合规官”?
董希淼指出,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是经营货币信贷的机构,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金融机构的特殊性质决定其合规管理的要求高于一般企业。
业界有声音认为,首席合规官及合规条线工作人员的设立,体现出合规工作在金融机构的重要性,也体现了监管部门对合规工作的重视程度。
董希淼则认为,单设首席合规官并不一定有利于合规管理,如果首席合规官不是党委委员,实际难以有效发挥作用。此外,设立过多高管岗位,内部分工过细,会增加沟通协调成本。
“金融机构必须坚持合规经营”,他同时建议,培育合规文化,引导员工增强合规意识,不断提升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如此才能更好保护金融消费者、股东、客户、员工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链接:历史上的“合规”建设
2005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高级文件,成为指导各国银行乃至金融机构合规风险管理的代表性文件,标志着银行业合规风险管理框架基本形成。此后,我国金融行业也较早进行了合规建设。
2006年,原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提出加强商业银行的合规管理。
2007年,原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规定合规管理是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也是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基础性工作。
2008年,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要求证券公司年底前设合规总监,从内部制度建设上对证券公司进行规范化管理。
2016年,《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颁发。
2017年,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纳入合规监管范畴,后于2020年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