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长乐的柯大叔有两层自建房正面临拆迁,然而他一家五口人,因为如何分配征迁补偿的问题,意见无法统一,结果酿成了矛盾。
家中分配房产争议
导致拆迁进程搁置
柯大叔称,即将拆迁的老宅,是他在40多年前在农村的自建房。
经过测量,老宅共170.49平方,按照拆迁政策可以分得一套75平方和一套60平方的安置房,另外还有21万余元的奖励补助。
小儿子阿亮和他的妻子对于柯大叔的分配表示反对,随后还提起了诉讼,导致征迁进度一再搁置。
女儿:自己应分配的份额
可以给哥哥
由于大儿子阿强定居国外,女儿阿红作为兄妹俩的代表,来到调解现场,她表示,可以将自己的份额给哥哥。
柯大叔已经将两套安置房及补助奖励金,全部登记在大儿子阿强名下,并由女儿阿红代签。但小儿子阿亮的妻子表示,婆婆认为,拆迁房也该有自己的一份。对此,调解员认为,柯大叔在分配征迁安置补偿方面的细节做得不到位。
征迁补偿无法登记柯大叔名下
柯大叔称,原本他也想把所有补偿登记在自己名下,避免子女纷争,但是程序上无法实现。
卓阿姨表示,之前她弟弟家拆迁,就让柯大叔也签字享受拆迁政策,所以柯大叔现在不能作为拆迁的对象。调解员认为,即便如此,但房子的产权还属于柯大叔,因此,他有权决定如何支配。但阿亮称,之前协商过将60户型给自己,75户型给阿强。可是阿红认为,两套安置房都应该给阿强。
阿红称,父亲已经出资购置了280多平方的集资房给阿亮夫妻居住,因此兄妹俩认为他不该再来分家中的拆迁安置房。但阿亮的妻子表示,当初集资房是用自己结婚的聘礼买下的,装修的借款至今尚未还清,所以不能算作柯大叔分配的财产。
女儿阿红:
三兄妹平分两套安置房
阿红提出,三个兄妹平均分配拆迁安置面积。但卓阿姨表示,房子只有两套,无法平均分配。
调解小组提醒
“财产赠与”和“遗产分配”不同
调解小组提醒,财产赠与和遗产分配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赠与不一定是平等的,相比之下,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通常是根据法定继承的规则进行分配,这些规则往往倾向于更平等的分配方式。调解员希望阿红尊重父亲的决定。
一家人经过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大儿子阿强分得75平方的安置房,小儿子阿亮分得60平方的安置房,21万余元的奖励补助则分给女儿阿红。
对于一家人来说,这是一个重要的转折,他们的泪水或许是遗憾、或许是宽恕、或许是对未来的希望。希望柯大叔一家在未来的日子能够幸福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