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定南这些停车泊位202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收费管理

关于定南县部分露天停车泊位

实施收费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停车秩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定南县停车泊位有效利用率,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赣发改〔2016〕960号)等文件的规定,对以下区域共计347个路面停车泊位实施收费管理 ,望广大车主积极配合。具体情况通如下:


一、开始时间
2024年09月01日起

二、收费区域

1.火车站下路面停车场属城管投资建设车场,共计车位5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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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南山公园停车场停车场(定南汽车站后,东风东路后段)共计车位2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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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鹅公塘地面停车场(二经路延伸段)共计车位3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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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经路路面停车场共计车位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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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城北幼儿园旁停车场车场。车位数1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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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二十四网格旁停车场车场。车位数:6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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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南山公园停车场。车位数:2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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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大世界停车场,车位数:2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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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收费管理区域内停放机动车须遵守以下规定
1.驾驶人须将车辆按顺行方向有序停入单个停车泊位内,配合现场停车管理员的指挥,严禁停压车位标线或一车占两位。并在驾车驶离泊位前自觉按收费公示牌提示的既定停车收费标准缴纳停车费。
2.车辆停放后,驾驶人应及时拉紧手刹,锁好车窗,停车收费收取的是占用公共泊位资源费(不含保管费),机动车和车内财物安全由驾驶人自行负责。

 

定南智慧停车

2024年08月17日


01

停车收费标准

(一)收费标准
1.城区道路临时泊车位:
(1)一类路段:2元/首小时,每超过30分钟加收1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算)。连续停车24小时最高收费为15元。
(2)二类路段:2元/首小时,每超过30分钟加收0.5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算)。连续停车24小时最高收费为10元。包月100元/辆(包月收费只限同一辆车同一类路段的停放,不保证有车位停放)。
2.地下公共停车场:3元/首小时,每超过30分钟加收0.5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算)。连续停车24小时最高收费为15元。
3.公共立体停车楼:3元/首小时,每超过30分钟加收0.5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算)。连续停车24小时最高收费为15元。
4.露天公共停车场:2元/首小时,每超过30分钟加收0.5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算)。连续停车24小时最高收费为10元。
(二)免费时间和收费时间
1.城区道路临时泊车位等公共停车场所停车30分钟(含)以内不收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收费(30分钟计入累计停车时间)。
2.城区一类路段收费时段为8:00-22:00;二类路段8:00-20:00。其余时间段免费。
3.地下公共停车场、立体停车楼、露天停车场的收费时间为24小时收费。

02

停放服务收费相关规定

1.新能源汽车实行收费时段2小时内免费停放,之后按相应标准的50%收取(期间有最新规定的,按最新规定执行)。
2.享受免费停车的车辆:
(1)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辆等车辆;
(2)已办理残疾人证及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辆。

来源:定南智慧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