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设重点班!江西11设区市明确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了

《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

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

“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

部署2024年秋季学期

全省义务教育学校

(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

“阳光分班”工作


江西各地教育部门近日公布

“阳光分班”工作方案(通知)

提出

不设重点班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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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昌市


南昌市印发《关于做好全市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全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每年录取的所有起始年级新生(特殊教育学生除外)全部纳入“阳光分班”范围。”

同时,工作要求,城区(含县城)学校阳光分班工作由各县区采用“南昌市义务教育阳光分班系统”进行;乡镇学校阳光分班工作由各县区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阳光分班”按照学生、班主任“双随机”原则组建班级,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教工子女班以及其他形式的特殊班级。

2

九江市


九江市教育局印发《九江市义务教育学校阳光编班工作方案(试行)》,明确,从2024年秋季起,全市公办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一律按本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实行“阳光编班”,实现“零择班”目标。

方案要求,“阳光编班”按照学生、班主任“双随机”原则组建班级。各地各校统一使用信息化手段对学生进行随机分班,先期均衡组合的各班班主任及教师团队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后期补录及转入的学生,采取抽签方式随机均衡编入有空余学位班级。

方案通知强调,严禁学校以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各种名义违规进行二次分班。

3

景德镇市


景德镇市教育体育局发布《景德镇市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工作方案(试行)》

《方案》明确了阳光分班工作目标,从2024年秋季起,全市公办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一律按本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实行“阳光分班”,实现“零择班”目标。强调了阳光分班要坚持公平原则、公开原则、随机原则、均衡原则以及稳定原则。

在及时公布结果方面,《方案》要求在学生分班和教师安排确定后,学校须第一时间通过校务公开栏等途径对学生分班和教师安排进行公示。分班结果一经确定,要及时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任何人不得变更。

4

萍乡市


萍乡市印发《萍乡市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实施方案》。 明确: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全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每年招收的所有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特殊教育学生除外,下同)一律按本实施方案要求实行“阳光分班”。

《方案》要求,全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工作由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使用“萍乡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或其他信息化方式随机确定学生分班,再由各校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任课教师团队。“多胞胎”学生家庭,可自愿在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捆绑式参与随机分配。

方案同时要求,在严控班额的基础上,确保每个班级学生总数基本一致,男女生比例大体相当,师资配置合理均衡。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教工子女班以及其他形式的特殊班级,严禁二次分班。


5

新余市


新余市出台《新余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均衡分班”工作方案》,在往年初中起始年级均衡分班的基础上,全市所有小学、初中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包括民办学校起始年级均实行均衡分班。

方案明确,均衡分班由市或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电脑软件按照男女比例均衡编配学生名单,学校均衡搭配师资,最后在全体班主任、家长代表、纪检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等人员的监督下现场抽签确定教师与学生的搭配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同时,学校在综合考量任课教师的教龄、性别、职称、个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均衡编排好起始年级各班的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确保师资的均衡搭配。

6

鹰潭市


鹰潭市发布《2024年秋季学期鹰潭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实行“阳光分班”》通知明确:“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下同)每年录取的所有起始年级新生(特殊教育学生除外),全部纳入“阳光分班”范围。”

同时,工作要求,采用学生、任课教师团队“双随机”的方式组建班级,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教工子女班以及其他形式的特殊班级。要综合考虑男女生比例、双胞胎捆绑等情况,确保每个班级学生总数基本一致,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师资配备合理均衡。

7

赣州市


赣州市教育局印发《赣州市义务教育学校阳光编班工作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维护教育公正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赣州市实行义务教育学校阳光编班,旨在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阳光编班长效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全面实行“阳光编班”,确保生源分配均衡、师资配置均衡,体现教育公平。2024年秋季学期起,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一律按本指导意见要求进行阳光编班工作。

8

宜春市


宜春市教育体育局印发《宜春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方案》,规定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实行“阳光分班”,确保学生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方案指出,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分班,严禁通过组织入学考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分班,严禁举办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教职工子女班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特殊班级。后期补录及转入学生,随机均衡编入有空余学位班级。

方案要求,要采用先随机确定学生、后随机确定任课教师团队方式组建班级。各地各校在分班过程中,应邀请家长代表全程参与现场监督和随机分班,确保过程公开透明。凡有直系亲属和子女就读本校起始年级的教职工实行回避,不参与当年“阳光分班”工作。分班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过程性资料存档备查。

9

上饶市


上饶市印发《上饶市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工作方案》,明确:“2024年秋季学期起,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一年级)以及新开设年级,一律按本工作方案进行“阳光分班”工作。各地各校“阳光分班”工作应于秋季开学前完成。”

同时,方案要求,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须确保各班在生源、师资、教学资源、学位、性别比例等方面基本均衡。严禁通过组织入学考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分班,严禁举办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教工子女班以及其他形式的特殊班级。

方案同时要求,实施科学分班、均衡分班,按照学生、任课教师团队(任课教师的教龄、性别、职称、学科等)“双随机”原则,先随机确定学生、后随机确定任课教师团队方式组建班级的师生团队,确保各班级生源、师资基本均衡。

10

吉安市


吉安市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市各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新生(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全部纳入“阳光分班”范围。”

同时,通知要求,要做到班级规模、学生性别、教师配备等各方面均衡组合,确保每个班级学生总数基本一致,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师资配置均衡。要按照学生、任课教师团队“双随机”原则组建班级,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色课程班等,严禁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分班考试、面试、测评等。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阳光分班”工作方案,研究细化举措,有序组织实施。分班过程须主动接受家长、纪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的监督。分班结果一经确定第一时间公开。分班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过程性资料存档备查。鼓励各地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分班。

11

抚州市


抚州市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一年级)以及新开设年级,全面实行“阳光分班”。

同时,方案要求,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要确保每个班级学生总数基本一致,男女生比例大体相当,师资配备合理均衡。严禁通过组织入学考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分班,严禁举办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教工子女班以及其他形式的特殊班级。

方案强调,对于“多胞胎”学生家庭,可自愿在学校“阳光分班”实施方案公示期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捆绑式放在一个班级参与随机分配。符合“阳光分班”条件的乡村学校、小规模学校可由乡中心校统一实施。分班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来源:各地市发布、各地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