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内部报告事故隐患,企业动力从哪来?应急管理部解读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牵头起草了《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8月20日,应急管理部就《意见》召开主题新闻发布会,应急管理部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有助于企业在第一时间发现、消除问题隐患。

从过往数据与基层调研情况来看,员工心存顾虑,举报本企业安全隐患的意愿不高。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将会着重解决这一问题。

8月20日,应急管理部召开主题新闻发布会。

目标任务:

到2025年底,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建立实施

南都记者注意到,《意见》中涉及了报告的重点内容、核查处理的工作流程方式、奖励资金的来源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如《意见》明确,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报告的重点内容之一,这包括从业人员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指挥未经安全培训的劳动者或无相应资质人员作业等。

《意见》明确了两阶段的目标任务:到2025年6月底以前,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燃气、工贸、民用爆炸物品等14个重点行业领域,也包括其中细分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实施内部报告奖励机制;2025年底前,其他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建立实施。应急管理部调查统计司司长李豪文在会中表示,有条件的地方可同步推进两阶段任务。

李豪文称,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是近年来一些地方和企业单位探索出的创新性成果,有助于形成对事故隐患从发现报告到核查消除、奖励推动的良性循环机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曾对此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基层意见。

李豪文介绍,在安全生产监督方面,已有法治化的部门执法监督、社会化的群众举报监督与市场化的保险机构监督。他认为,企业员工报告监督的加入,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将会发挥更大的促进推动作用。

如何解决企业“不愿”与员工“不敢”?

要求企业鼓励员工报告问题隐患,并给予奖励与荣誉

相较以往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有着明显的创新与突破。“举报和报告虽仅有一字之差,但区别十分明显。”李豪文称。

李豪文介绍,广大从业人员处在生产经营单位的第一线,具有第一时间发现报告事故隐患便利条件和优势。此外,与举报要经过政府监管部门的分析、转办、核查相比。进入发现报告环节,企业的处理流程更加便捷快速,可第一时间处理问题、消除隐患。

但从数据来看,企业员工举报本企业问题隐患的意愿并不强,效果不理想。李豪文介绍,今年1至7月份,全国受理安全生产举报27.5万件,其中查实15.8万件,查实率57.8%。应急管理部通过跟踪分析对比发现,这些举报件绝大部分是来自于社会面的群众举报,其中企业员工的举报占比很低,可忽略不计。

基于此,内部报告制度可重点解决企业“不愿”与员工“不敢”的问题。

李豪文介绍,一旦举报被查实,企业就很可能面临着执法处罚,而报告制度则是内部问题内部解决,既避免了被举报、避免了被监管执法部门处罚,又保证了企业的安全,是企业希望看到的。

“说如果我们举报了,担心在企业里不好过。”在应急管理部此前的调研中,曾有企业员工如是说。李豪文介绍,面对此问题,报告制度要求企业鼓励员工报告问题隐患,并给予报告员工奖励与荣誉。李豪文认为,如此可以打消员工的担心顾虑。

《意见》中提到:“加强生产经营单位报告事故隐患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结合实际,对事故隐患报告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和个人,推动在业绩考核、评优评先及人员奖励、晋升等方面予以倾斜,强化激励引导。”

如何推动落实?

优化安全监管方式,将实施效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

李豪文称,企业真正落实奖励,是激发员工报告积极性的关键。他表示,企业应当坚持“小隐患、小问题、小奖励,大隐患、大问题、大奖励”的原则,并且要大张旗鼓,氛围越浓、效果越好。

李豪文强调,报告制度一定要落实到企业的车间班组。“如果车间主任、班组长认为员工在他的‘一亩三分地’揭露问题丢了人、没脸面,这个机制就运行不下去,就会出现明里支持、暗里不支持。”李豪文表示,针对报告工作做得好的车间班组,企业要给予表彰奖励,提高积极性,避免把内部报告变成内部举报。 

李豪文表示,随着内部报告制度的建立完善,应急系统也要同步优化安全监管方式。如何最大限度调动企业积极性和主动性是优化工作的重点。比如企业内部发现报告的问题隐患,监管执法部门检查发现后按照相关规定不予处罚,并视情组织专业力量给予企业必要的现场指导,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辽宁省在推动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方面有着先行经验。会上,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厅长李勇回答南都记者提问时表示,辽宁省将推动落实此制度纳入到省直部门和各市年度考核指标中,并在全省各级督导检查组、执法检查组督导检查过程中,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内部报告制度。

意见中也提出:“2025年起,将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情况和实施效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李豪文解释,这意味着上级政府要考核下级政府内部报告机制的组织实施情况。

采写:南都记者王森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