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法协部署打击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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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8月20日讯(通讯员  李启忠)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公安厅在全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类经营主体专项整治工作的决定,切实维护、净化法律服务市场秩序,8月18日上午,张家界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召开常务理事会,部署在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开展法律服务秩序整顿工作。

会议指出,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类经营主体专项整治涉及的经营主体,是指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受理注册登记的名称中包含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顾问、法律事务等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且实际开展相关法律咨询服务,但不得从事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可以从事的诉讼代理或者辩护等涉法事务的经营主体。各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无照经营,未按规定增设经营场所,实际地址与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不符,虚假广告、虚假宣传、虚假承诺以及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问题,要积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法律工作者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为法律咨询服务公司违规经营提供便利等问题,要积极摸排自查自纠,发现有违规线索的要及时向司法行政部门举报;发现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将相关线索及时提供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会议强调指出,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即是法律的执行者,也是法律的守护者,有责任有义务同一切扰乱法律服务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如有发现法律咨询服务类经营主体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要大胆向属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检举揭发问题线索,并提供照片、录音、视频等相关证据,举报的问题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提交相关线索和证据,倡导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

会议决定,对无视群众疾苦,违反司法部“两个办法”违规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加大惩处力度,不迁就、零容忍,为真正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法律服务市场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