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美玲
2024年上半年,全省法院裁定再审率同比下降14.48个百分点,审限内结案率96.28%,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平均结案时间同比缩短16.87天,上诉案件平均移送时间同比缩短28.71天。这直观体现了我省法院探索建立赋予“高原系数”的审判质效管理指标体系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推进审判管理改革提质增效也是我省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实践举措之一。那么,什么是审判管理,为什么要在推进司法改革的进程中推动审判管理提质增效?
首先应该明确,审判管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人”的管理,二是对“案”的管理。“人”是参与案件办理的司法人员,“案”是司法审判的产品,直接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平正义的实现。从这个维度来讲,审判管理不仅包括对与审判相关的事务的管理,还包括政治建设、人员考核、案件管理、审判监督与指导等确保公正与效率的一系列人民法院职责权能的总和。审判管理是人民法院推动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实现公正司法和增强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抓好审判管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对于促进和规范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互相衔接协作、形成合力,推动工作整体效能提升意义重大。
善于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条重要经验。审判管理工作是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环节,事关审判质效、公平正义和司法公信力。近年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我省审判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同时也应该看到,在司法实践中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院庭长不敢管、不会管、不想管以及法官的主体和责任意识不强等方面。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全国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在审判理念、管理导向上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对审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推进我省审判管理工作现代化,法院系统应当坚持靶向思维,主动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提出的新要求,以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打造审判管理新格局,推动我省司法改革稳迈高阶。
以推进审判管理提质增效推动司法改革,首要在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将“公正与效率”落实到人民司法各项工作中,聚焦“抓质效、促公平、提效率”,不断提升诉讼结案率和实际执结率等各项指标。法院系统应结合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要求,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省情实际,认真研究解决由于司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而导致的裁判尺度不统一、案件质效不高等问题,推进全省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制度改革深入开展。
针对审判管理具有沟通、协调、督促的作用和量大、面宽、点多的特征,需要强化系统思维,不断完善在立案、送达、调解、审判等各个环节的衔接机制,增强开展工作的系统效应,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同时,需要坚持创新思维,创新管理手段,健全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实现服务与管理的有机结合。不断完善司法公开制度、司法规范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在“严管厚爱”中切实提高审判质效,维护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
编辑:殷海燕;
稿件来源:青海观察客户端 声明:以上内容除注明来源稿件外,均为青海日报原创稿件,版权为青海日报所属媒体平台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