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市住建局公布了《广州市市本级共有产权住房回购办理指南》。回购价格怎么定?评估机构将对前6个月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同地段、同类型商品住宅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确定拟回购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
根据《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满足本市规定住房限售年限的,承购人可以向代持管理机构提出转让所持产权份额的申请。承购人所持产权份额转让产生的增值收益归承购人享有,转让价格低于原购买价格的差价代持管理机构不予补偿。
申请回购需提交申请表、承购人(以下称产权人)及配偶身份证件复印件、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原件核验)、已婚或者离婚家庭还需提供婚姻证明文件复印件。回购申请受理后,产权人须前往代持管理机构,与代持管理机构协商委托机构评估确定房屋市场评估价格,评估费用由产权人先行支付,双方签订回购协议并办妥不动产转移登记后再由代持管理机构向产权人支付该笔评估费用。
受委托的评估机构对代持管理机构受理回购申请的时点前6个月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同地段、同类型商品住宅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确定拟回购房屋市场评估价格并向代持管理机构和产权人出具评估报告。
产权人或代持管理机构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机构出具复核意见。产权人或代持管理机构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则自行委托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或市房地产评估专业人员协会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如鉴定后认定原评估报告未违反规定的,由委托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产权人和代持管理机构继续以原评估报告为基础开展后续回购工作。
代持管理机构和产权人对评估结果无异议的,代持管理机构以房屋市场评估价格为基础,结合产权人的产权份额计算出回购价格,回购价格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12个月。
产权人收到《回购价格告知书》后,可在回购价格有效期内与代持管理机构签订《共有产权住房回购协议》。如有公积金贷款或住房抵押贷款未还清的,产权人应当在签订 《共有产权住房回购协议》前偿清前述贷款。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李天研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