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石伟 摄影报道
8月22日下午,经过3个半小时的审理,《失孤》原型事件郭刚堂之子被拐案的二审在山东聊城中院结束。
郭刚堂告诉封面新闻记者,时间比预计的多了一两个小时,“双方争得还是比较厉害,山东高院的法官很慎重、很尽责。两个人贩子在庭上还是相互推诿,呼富吉没有悔罪,甚至出言质问、反问公诉人。但他终于承认拐卖了郭某振。”
庭审后郭刚堂接受封面新闻专访(石伟摄影)
在庭审前,郭刚堂透露,一审后找到呼富吉另外3起拐卖儿童犯罪案例,其中2009年、2021年两起累计对呼富吉判处了17年有期徒刑,另外还有一起发生在郭新振被拐走前一个月,尚未被处理。“一审认定,在郭某振这个案子中,呼富吉和唐立霞合伙拐卖4个儿童,另外呼富吉又伙同他人拐卖1个儿童。加上我们发现的漏罪,一共至少8名儿童。”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郭刚堂提到的前两起案子,在一审判决书陈述呼富吉身份信息时,其实有明确提及。
郭刚堂介绍,第八起案件中的孩子,也在2021年被找到。“呼富吉当时在山西服刑,因为郭某振的案子被提到山东,相关照片公布后,那个孩子的家人一下认出他。当年,他曾在叔叔家小旅馆住过两三次,跟人家混了半熟。”
郭刚堂说,呼富吉、唐立霞都是利用搭讪求助的方式,获得目标信任,之后寻找机会作案,“让我想到两个故事,农夫与蛇,东郭先生和狼。”
庭审后郭刚堂接受采访(石伟摄影)
在一审中,两人均否认作案,“都推给对方,说是对方偷偷操作的,自己不知情。一审后,他们一个死缓不得减刑,一个无期徒刑。他俩应该是做了复盘,一些逻辑不通的地方这次做了修改。主要核心就是,唐立霞一心想把自己描绘成从犯,被胁迫。呼富吉承认拐卖郭某振,但其他事是唐立霞瞒着他。反正是出不来了,不认罪不行,就捡轻的认一点。”
郭刚堂回忆,唐立霞最后陈述中“模式化表示了忏悔”,呼富吉则连这样的“做戏”都没有。“没有悔罪表现,承认拐卖郭新振也只有一句‘我承认是我做的’。期间甚至还反问、质问公诉人‘你怎么不去调查’。”
与一审之后的愤怒不同,二审后的郭刚堂平静不少。他说,庭审结束后,山东省高院的法官接收了“第八起”案件的材料,“他从来没主动供述过一个案子。这个案子警方也在处理了。最坏的结果就是维持原判,我也认。把生活和工作搞好,发动更多寻亲家长们收集呼富吉的漏罪,来日方长。”
等待庭审结束的人们(石伟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