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为一己私利在溶洞内投毒?

近日,有网友举报称四川省达州市一蚁商聂某为垄断当地神龙溶洞内的穴胫步甲售卖,在采集完一部分穴胫步甲后,将其转移“放生”到另一洞穴,随后在原洞穴内投毒,以控制剩余活体,达到商业垄断的目的。
据专家介绍,穴胫步甲是洞穴步甲的一个类群,除中国外还分布于日本和越南等地,共20余种。在我国则以四川省的种类最为丰富,已发现7种。此外,在江西和广西各记录1种。由于洞穴之间相互隔离,穴内物种都是独立进化,所以没有关联的洞穴之间的洞穴生物可能是不同的物种。世界上进行过生物科考的洞穴,几乎平均一个洞就能发现一个新物种,“一山一种,一洞一种”平常不过。这种穴胫步甲,极有可能就是新物种,有较高的科研价值。
洞穴生态系统相对封闭,其中的物种也很少,并且由于食物的种类和数量非常贫乏,它们大多生长缓慢,繁殖数量少,生态平衡十分脆弱。各种生物之间存在着复杂而精细的平衡关系,任何人为干扰都可能破坏平衡,对洞穴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早在2018年8月,成都华希昆虫博物馆的考察队进入四川龙门山一处未开发的溶洞进行洞穴生物科考时,相关专家就表示,不会公布考察点的具体位置,因为这个尚处于原始状态的洞穴,一旦好奇的探险者大量进入观光,可能这次发现的洞穴生物过几年后就会完全灭绝。
在洞穴环境中投毒,不仅会直接杀死目标生物,还可能对非目标生物造成伤害。此外,投毒行为还可能污染洞穴水源,从而污染整个洞穴生态系统。同时,由于每个洞穴的环境不一样,把一个洞穴里的生物转移到没有关联的洞穴,生存的几率并不大。
据媒体报道,达州市宣汉县天生镇人民政府、宣汉县天生派出所、达州市林业局等部门已介入调查,并表示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力求查明真相,依法处理。而蚁商聂某的投毒行为是否会导致该溶洞内“穴胫步甲虫”物种减少,导致其上游物种减少或者下游物种增多,进而影响该溶洞内食物链的完整性,破坏生态系统,短期内无法进行评估。
蚁商聂某为了一己私利,不惜采取极端手段,这背后是利益的驱动,也是生态环境意识的严重缺失。为避免再次发生此类事件,应加大对洞穴生态系统的监管力度,增强对新物种的保护,严厉打击非法采集、猎杀洞穴生物的行为。同时,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提高公众对洞穴生物及其生态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保护意识,共同参与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行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