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襄阳!女子带娃横穿马路被撞!交警:负主责!

近日
宋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着孩子
行至谷城县城关镇某路口时
未观察后方车辆通行情况
直接左转
与直行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
造成宋某某和孩子受伤
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该事故中
宋某某负主要责任
汽车驾驶员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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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危险行为外
还有部分家长让孩子单独骑车出行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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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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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上午,鼓楼警务平台民警巡逻至东街时,发现一名面容稚嫩的小男孩骑电动车,且未戴头盔,便示意其靠边接受检查。经询问,小男孩今年14岁,刚上完课骑车回家,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骑车的风险。民警对男孩进行纠正劝导和批评教育,并电话通知其家长将其带回,告知家长要加强对小孩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共同提高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防护意识。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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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鼓楼警务平台民警在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看见一名未成年女孩骑电动车载着另一个女孩逆行,且两人均未佩戴头盔。看到如此危险情形,民警迅速将女孩叫停。经询问得知,骑车人是姐姐,年仅13岁,而身后的则是妹妹,只有8岁。民警对女孩进行纠正劝导和批评教育,并电话通知其家长到现场将其带回,反复叮嘱家长今后一定要加强孩子的安全监管,培养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
案例三
8月3日,人民广场警务平台民警在人民路与大庆路路口执勤时,一个学生模样的孩子独自骑着电动自行车驶来,民警将其拦下后得知他今年13岁,未达到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的法定年龄。
经询问,男孩与妈妈准备去医美店,自己先行骑电动车到天元四季城,妈妈则随后乘车过来。民警对男孩进行宣传教育的同时,立即电话联系其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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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的妈妈赶到现场后,民警耐心地向他们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要求家长切实做好暑假期间的日常监管教育,切不可麻痹大意。
快开学了
各位驾驶人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车辆转弯时
应提前开启转向灯
同时注意观察,减速慢行
确保安全后再迅速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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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襄阳网综合襄阳交警、湖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