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法院8月29日消息,当天,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继兴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
▲庭审现场。图据最高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15年,被告人陈继兴利用担任广东省江门市委书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土地转让、经济纠纷处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8亿余元。
2019年至2022年,被告人陈继兴退休后利用原担任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江门市委书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贷款审批、项目推进、补贴申报、土地出让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价值115万余元。
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陈继兴的刑事责任。庭审中,陈继兴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简历显示,陈继兴1954年8月出生,广东增城人。1977年起在广东省财政厅工作,从预算处科员、副科长干起,到1998年3月时,其已经成为广东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2年10月,陈继兴离开了工作25年的广东省财政厅,到江门市担任市委书记,2003年6月同时担任江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3年7月同时任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1年11月,陈继兴离开了江门,返回省城任职,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2012年1月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直至2018年1月退休。
2023年7月,陈继兴被查。今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陈继兴被开除党籍的消息。
通报称,经查,陈继兴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长期政商勾连,大搞利益交换,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接受宴请和打高尔夫球活动安排;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大肆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开发、贷款审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退休后仍不知止。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编辑 何先锋 责编 李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