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秭归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名单公布!
关于接受刘云同志辞去
秭归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8月29日秭归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关于钟明政同志为
秭归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4年8月29日秭归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秭归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
钟明政同志为秭归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秭归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4年8月29日秭归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王 勇的秭归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周建军的秭归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秭归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8月29日秭归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蒋支芹为秭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尤华敏为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 新为秭归县信访局局长。
决定免去:
许 昌的秭归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周 明的秭归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刘 磊的秭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蒋支芹的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宋春花的秭归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尤华敏的秭归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周险峰的秭归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秭归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
(2024年8月29日秭归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钟明政为秭归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屈三明为秭归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