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规党纪】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丨<第6507期>


近日,各地正认真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     

《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是党中央为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规范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专门出台的管理办法。


该《办法》明确了组织处置的指导思想,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的方式、处置原则、适用情形、处置程序、审批权限等。涉及党员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方面面,既回应了当前党建工作中亟须解决的现实问题,又呼应了我党保持先进性纯洁性的目标追求,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


早在2014年,中央组织部就印发了《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认定不合格党员的6种情形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应执行5个程序等。2016年,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6〕30号),为做好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进一步作出规定。

《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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