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四川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下文简称《实施方案》)已于日前正式印发。整体上看,《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完成国家下达四川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及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目标。
具体到举措上,将结合四川实际,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源头防控,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同时,划分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和重点区域,加强区域协同治理。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行动
重点行业、传统产业集群各有重点
如何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整体上,《实施方案》进一步严格了产业准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例如,对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按要求开展能耗替代,严禁违规新增钢铁产能等。
同时,针对重点行业、传统产业集群、绿色环保产业各有重点。其中,加快调整优化重点行业产能,到2025年,推动一批烧结、高炉、转炉、焦炉等限制类装备退出或产品升级。对于传统产业集群的绿色升级,将排查形成涉气产业集群清单,制定涉气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按照“一群一策”原则开展整治提升。
此外,加强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源头管控,实施重点领域原辅材料替代工程,到2025年力争重点行业原辅材料替代比例在“十三五”末期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并提升绿色环保产业发展水平,支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
能源结构清洁低碳行动
在能源结构的调整上,清洁能源是重点。对此,《实施方案》提出,将持续加大非化石能源供给,促进水风光氢天然气等多能互补发展。加快推进工业、农业、建筑、交通、生活服务5大领域电能替代。
从目标上看,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电力装机比重达83.3%,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41.5%左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0%左右。
另一方面,将严控煤炭消费总量、积极推进锅炉淘汰、加快工业炉窑清洁化改造。对此,每项内容都有具体举措。例如,锅炉淘汰中,重点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与之对应的,是加快热力管网建设,推进在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关停或整合。
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涉及交通运输、面源污染等领域
《实施方案》还明确了交通运输体系绿色行动、面源污染精细化管控行动、多污染物协同减排行动。
对于交通运输体系,推动货物清洁运输首当其冲。其中,加快铁路专用线和联运转运衔接设施建设,新建及迁建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和储煤基地原则上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到2025年接入比例达85%以上。
此外,积极推广元港进港铁路、泸州石龙岩码头铁路专用线、江北重装码头铁路专用线项目,实施嘉陵江、金沙江等沿线大宗散货“散改集”,引导煤炭、金属矿石、农药、化肥等大宗货物优先使用水路运输。
在面源污染的精细化管控中,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都备受关注。
此外,在实施多污染物协同减排行动时,除了提升重点行业治污水平,还将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持续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治。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实施方案》明确了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城市和重点区域。其中,成都、自贡、德阳、遂宁等8市全域为重点区域。根据《实施方案》的行动规划,将有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道路、水务等长距离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开展大气氨排放控制试点,建立完善大气氨源排放清单等诸多举措。
但更重要的是,将加强区域协同治理。
例如,强化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深化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地区及高值区域毗邻县(区)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鼓励川渝交界地区相关市县开展联防联控。对省界两侧20公里内的涉气重点行业新建项目,以及对下风向空气质量影响大的新建高架源项目,联合有关省份开展环评一致性会商。
在应对重污染天气上,还将健全重污染天气川渝共同应对机制,省内应急联动城市要按照区域预警提示信息,依法依规同步采取应急响应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