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骑行被碾压身亡”案司机被批捕,家属凑20万补偿遭拒,律师:将作无罪辩护

9月3日消息,河北男孩骑行被碾压身亡案司机姜某某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被逮捕。(父亲带娃跟团骑行,孩子倒地遭汽车碾压不幸身亡!警方已介入)该案代理律师周兆成介绍,涉案司机姜某某对于被指控过失致人死亡罪感到不解,他对于自己被认定的罪名表示不认可。
周兆成说:“案发时,根本无法预见到会从对向车道冲过来这个骑行的小孩,他说自己在案发后没有逃跑,而是积极地承担责任,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并想办法去救孩子。对于案发后,孩子的亲属逼迫其下跪,他也表示理解。”

小车司机被批捕 

家属:愿尽力补偿

“小孩骑行摔倒被小车碾压身亡”近期引发全网关注,9月3日最新消息传来,小车司机姜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批捕
9月3日,小车司机姜某某的亲属孙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拘留通知书和一份逮捕通知书。
这两份文书显示,8月11日,姜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拘;8月25日,经容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容城县公安局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姜某某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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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日,姜某某从工地加班回家,没想到路上就发生了意外。”孙先生告诉记者,姜某某是其姐夫,因姐姐身患白血病,家中全靠其姐夫挣钱支撑,“事发前一天下雨,工地干不了活。因为我姐生病,我姐夫就想能多加班就多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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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路段照片
孙先生说,事发路段虽然没有交付使用,但事发前就已经长期有车辆通行。记者搜索发现,此前确有多名网友曾发布涉事路段的视频,显示早在2024年4月时就已经有车辆在该路段内行驶。
孙先生告诉记者,这段时间当地官方曾组织调解,他们一家也想尽办法凑到了20万元,希望给死者家属做出补偿,但最终钱被退回,“一直没能见到死者家属,我们希望能够当面道歉,尽全力弥补。

律师:

将作无罪辩护

9月4日,周兆成律师告诉潇湘晨报记者,目前即使取得小孩家属的谅解书,司机仍然会面临刑罚,只是在量刑上会有区别

“司机如果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那么有可能会涉嫌犯罪。但通过我们掌握现有的这个证据来看,他的行为是难以避免的,我们认为是无罪的。”律师表示将为姜某作无罪辩护。

此外,事发路段处于“已竣工未交付”状态,周兆成律师认为需要探究施工方与发包方是否尽到了相应的安全管理义务,是否设置了安全警示标志、采取了有效的防护措施等。据周兆成律师了解,目前,施工方、发包方等暂未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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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男孩骑行摔倒遭车辆碾压
据媒体此前报道,8月11日,河北容城,一个小男孩在随队骑行时摔倒,随后被对向车辆碾压不幸身亡。
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8月11日上午6点12分,几名自行车骑行者从汽车左侧的车道上迎面而来。突然,骑行队伍中1人摔倒,跌到车道上并疑似被汽车碾压。另一段视频中,一个身穿骑行服的男孩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一名男子趴在他的身上呼喊:“你坚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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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司机姜某某的亲友曾向媒体表示,司机当天行驶时,左右两边都有人骑行,对面骑行小孩摔倒时,小车根本来不及闪躲。对于事发路段不能通行,亲友称那是司机上班会经过的路,该路段并未有相关标识,平常上路的小车很多,骑行的人也非常多。
司机亲友称,由于事发路段是未交工验收路段,没有通车,后来此起事故转由刑警处理。
以案说法
涉事多方可能均需担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如果未成年人年龄小于12周岁,则不可以骑自行车上路。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分析称,如果孩子年龄未满12周岁,骑行团或车队的组织者并不知情,则组织者属于未尽到合理审查的义务,应当承担部分责任。如果骑行团明知孩子未满12周岁,还允许参与骑行而导致事故发生,骑行团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偿受害人的损失等。
付建还认为,该案中如果小汽车未超速且已采取必要避让措施,但仍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事故,其责任可能会相对减轻,但具体责任划分需由相关部门综合判断。无论是否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小汽车车主在民事上都有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车主需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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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位于自行车队中间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则表示,撞人司机的责任主要取决于其行为是否符合交通法规。该事件中涉事司机、小孩及监护人、工程业主方和施工方可能都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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