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期房之后,利好政策进一步升级

去年,针对购买商品房期房的人群实行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政策,该政策一出,广受好评。9月4日,记者从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此项政策又有了“升级”,商品房现房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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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住房公积金在助力百姓实现住房安居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去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购买商品房期房的人群实行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政策。截至目前,有2350名缴存职工享受到政策利好,提取住房公积金4.08亿元支付购房首付款。 
目前,这项政策进一步升级,即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对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情况,无论是期房还是现房,只要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或认购协议,缴存人都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资金来支付购房首付款。        
这项政策进一步扩大了受益人群,让更多人能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带来的实惠。提取的金额同样不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认购协议约定的首付款金额,并且提取后也不会影响职工日后办理该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据了解,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政策采取预付制模式,提取的资金将直接划转至开发企业已备案的资金账户。一方面切实减轻了购房者首付资金的周转压力,让市民不再为凑齐首付款而焦虑;另一方面,通过提取资金为购房者补充了额外购房款,提高了可支付的首付比例,从而有效减少后期贷款的利息支出。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齐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