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要求校园欺凌时坚决不拍照录像,教育局回应:已责令改为禁止学生带手机
9月3日,有网友发帖称,广东普宁一中学出具的反对校园欺凌承诺书上,有“若出现校园欺凌事件,坚决不拍照、不录视频”的内容。9月4日上午,纵览新闻从普宁市教育局了解到,情况属实,已责令学校收回承诺书并整改。纵览新闻注意到,该网友发布的视频中,这张承诺书的落款为“普宁市城北中学”,时间为“2024年9月2日”,最下面有学生和家长的签字。有人在评论区说“意思是被霸凌了还不能保留证据吗”。纵览新闻记者私信该网友了解情况,截至发稿前未收到回复。9月4日上午,记者拨打了普宁市城北中学电话,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会反映情况,由相关负责人回复。截至发稿前,记者未收到回复。9月4日上午11时许,普宁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核实情况属实,已责令学校收回已发出的承诺书,并将“若出现校园欺凌事件,坚决不拍照、不录视频”的内容删除,更换为“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的内容,目的是避免影响学生学习。@日月同天:直接把这段话删了就行的非要改成禁止学生带手机入校。感觉就是“不让手机入校是为了欺凌不能拍照”。@一个侠:本该是弱势群体的保护者,法律水平、行文素养水平如此之低,还竟出自育人教书之场所……@空灵禅师:这种做法在助长校园欺凌,学校领导在推卸责任@Dejan:这规定真是把我整笑了,就是不让拍不让传播,其它不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