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省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强基导向,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紧扣“五强化五到位”全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全面提档升级,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贵州新实践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强化组织保障,谋划部署到位。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向省委省政府相关领导报送了关于全省司法所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得到省领导的重视支持。研究制定《贵州省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明确了司法所法治建设、安全稳定、刑事执行、公共服务四个职能定位,履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五项基础职责,和开展政治建设、体制机制建设、组织队伍建设、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保障能力建设七大建设任务。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强化对标对表,落实任务到位。对照《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结合省情实际,制定出台《贵州省新时代城区、镇、乡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按照七大建设板块,明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共性标准39项,城区司法所分类标准5项、镇司法所分类标准4项、乡司法所分类标准4项。采取调研、巡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对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截至目前,全省已完成规范化建设司法所1164个。
强化队伍建设,人员配备到位。持续优化队伍结构,配齐配强司法所人员力量,将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纳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和2024年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在全省32个县(市、区)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地区已配备司法协理员451名。持续推进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累计配备1.4万余名,覆盖全省80%的村(居),夯实了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基础。
强化硬件建设,基础保障到位。积极争取建设项目和资金,近两年司法所业务用房和设施装备的更新换代,外观标识焕然一新,树立了新时代司法所良好形象。
强化职能提升,作用发挥到位。近三年来,贵州省司法所解答法律咨询34万余人次,摸排纠纷线索43万余条,调解纠纷37万余件。依托司法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数1425个、指导建立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7万余个,全省城乡居民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基本建成。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贵州省司法厅官网)